《德勒兹》:“单调的”生产
阿兰·巴迪欧
基本信息:
《德勒兹:存在的喧嚣》
[法]阿兰·巴迪欧著,杨凯麟译
南京大学出版社发行
本段选自“哪个德勒兹”一章
“单调的”生产
从此不再能如同人们常常相信的,太期待这门献身于取之不竭的具体变异的哲学,大写一在此是支配者,威力的阶层是苦行的,且死亡象征化了思想。
当然,德勒兹的方法要求由个案出发。这可以解释何以对他而言以下这些并不具有意义的差异:表面上是“教条式”专著(比如《差异与重复》)、古典哲学史的重拾(《斯宾诺莎与表达问题》)、与伟大同代人的对谈(《福柯》)、关于特定艺术的一堆著作(《运动-影像》与《时间-影像》)或对某一作家的沉思(《普鲁斯特与符号》)。涉及的总是对概念个案的标记。如果个案不是优先的,是因为您企图由概念到它所归属的变异。这么做,您将重建大写观念的柏拉图式超越性,而且您不忠实于德勒兹不断提醒的尼采式规划:当代哲学的责任由“颠覆柏拉图主义”所述说。内在性要求您置身于思想已经启动,最迫近特异个案、其运动之处.它在“您背后”思考,而且您被推动与束缚。这就是个案的美德。
同样由此有着德勒兹读者常见的惊愕:间接自由风格的常态性使用使得推断“谁在说话?”无法确定。比如说如果我诵读:“力量中的力量,人并不褶皱组成他的力量而域外不自我褶皱,且不在人中凹陷一个大写的自我。”这真的是福柯的陈述吗?或已经是解释?或仅只是德勒兹的一个论题,因为我们知道他对尼采的阅读(主动与反动力量的游戏类型化地组成人),而且还从他最终的作品中指出一个重大概念:褶皱(pli)?恐怕必须说:这句子是经由福柯成为其他推动或束缚的个案对德勒兹的推动。就这个意义来说,在它们各自同一性的消散上,且因为思考总是无人称特异性的“促使说话”,可以无差别地支持这句陈述变成福柯的,或它将已是德勒兹的。
然而,去想象个案的束缚生产了德勒兹思想中的大量描述与当代分歧性的收藏,错误便开始了。因为我们假设了操作是在于思考个案。错!个案从不曾是思想的客体,在它自身的最终自动化目的中,在“直到权力尽头”的经历中,它是强迫思想与无人称化思想之物。由数不尽与表面上纷乱的个案出发,暴露于斯宾诺莎与马佐赫、卡美罗•班与怀海德、梅尔维尔与戈达尔、培根与尼采所组成的推动中,德勒兹所带往的概念生产因此是有完美一致性的,我甚至毫不犹豫地将之称为单调,在一组极窄概念几近无限重复与坚持的极特殊体制下,而且在名字极天才的变异中,处于这个基本上停驻成同一的变异中思考着。
异质性的权利因此同时既是命令亦是限制。任何思想都仅能开始于个案-思想的暴力驱动。从原则出发的操作是被排除的。作为特异的驱力,每一次的开始都展示一个特异个案,而然这么开始的目的地都是相同的,展开着威力源头不变的微分。
以电影作为例子。一方面,德勒兹以自由观众令人吃惊的博学增殖着作品的特异分析,但另一方面,最后被生产之物总是被攫取于已建制与关连的概念盆地:采纳了柏格森思想的运动与时间。电影,在它对影片、作者、趋势的繁殖中,是一种束缚与动态的布置,德勒兹在此占据了一个空位子,再次地必须在个案的厚实威力下经历他能力所及之物,改造已被生产之物,重复其差异,再次差异化其他差异。这就是为什么德勒兹关于电影的两大本巨著,对于影迷来说难以使用。影片描述的局部可塑性似乎被翻转为了哲学的利益,且毫不是为了让影迷能喂养其意见威望的简单批评判断。
实际上,对德勒兹而言这是因为,以极细节的方式暴露于电影的个案-思想中并不是为了生产一种电影的思想。《时间-影像》的目的被以最明晰无误的方式说了:所有事业都支持概念的创造性重复,而非电影艺术的领会:“电影的理论不支撑在电影上,而是在电影的概念。”电影本身是“一种崭新影像与符号实践”,然而思想的目的并不能只是限于符号与影像的具体现象学。从电影中,“哲学应该如同概念的实践般制造理论”,视为是“电影的概念并不在电影中被给予”。我们认识到,在个案-思想的束缚下,总是且又是(德勒兹的)哲学重新开始,且它致使电影存在于它自己所不在之处。
因此必须掌握到,德勒兹的哲学只因在他眼里概念是具体的而“具体”。这完全不是说他是具体的概念,而是,如同所有存在之物,它标示出局部威力的无人称开展,要求如同是藉由个案思考的展现,通过此,大写存在的独一声音就在它多样的偏斜中被聆听。
当德勒兹提出哲学是一种实践,而且它“并不比它的对象抽象”,必须这么理解:概念实践的具体性既不多于也不少于任何其他事物。然而仅能由此演绎出个案的具体多样性是对哲学的具体特性有效的。归根究底,在德勒兹散文中所援引个案的多样闪烁仅有一种偶遇的价值。重要的是概念本身的无人称威力,它们的内容与“被给予的”具体从来无关,而是攸关另一概念:“电影的理论不是‘关于’电影,而是关于电影所激起的概念。”个案的所有价值在于这个激起、激发出来的力量。最终,概念从来不是“……的概念”只是在其运动(而非在其给予思考之物)中连结到原初的具体个案。这是何以在他的两本关于电影的巨著中所学到的都涉及运动与时间的德勒兹理论,而且渐渐地,电影处于中性与遗忘之地。
因此必须确信德勒兹的哲学是特别系统化的,它根据不会变动的权力线索,使用了其所有的驱力,因为它全然承担其特异性的身份。依我之见——且在精确使用形容词下——这也是一种抽象哲学。“抽象”这个词不意味此哲学在它所绝对弃绝之地运动,亦即将具体个案归入一般性中;我们所要说的只是,此哲学本身的尺度是概念链接的准组织式的连贯性,以及通过最多的可能个案将这坚实性持续置入运动之中。别忘了被这种多样机遇考验所局限之物不停地自我实验如同是自我的同一。因为从个案的无穷决定中,概念的重逢、它对召唤变异轮回的灵活抗拒,建构了这个概念有效的唯一可能协议。
这就是治理德勒兹哲学审查的一般性原则,而且我认为这同时既忠实于其精神’又远离围绕了它所建构的教条。
1 其哲学是围绕着大写的一的形而上学组织起来的。
2 它提出一种剥夺与苦行思想的伦理学。
3 它是系统与抽象的。
在我眼中,第2与第3点毋宁说是优点。第一点是复杂的,且开启了我曾说过的我们在书信里的争辩。一场争辩,而非争论。因为,根据他系统与贵族的定位,德勒兹对于争论只会轻蔑不已。关于此他写道,这是让感性灵魂忧伤的事;对他而言,争论只证实了哲学是同质于议会民主的。
德勒兹和我都不会信仰这种同构型。因此这不涉及争论,而是耐心地实验我刚刚所点明的原则。因为我所关注的,并非颠覆而是振兴柏拉图主义,我自信于这些原则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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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文本
编辑:吕欣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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