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消息,昆明市将从2023年4月1日起启动实施提高昆明市医保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水平的新政策新举措。
全市约50万名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可免费服用共计30个品种、165个品规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
高血压、糖尿病是最为常见、多发的慢性病,容易诱发心脑血管疾病,造成严重并发症,危及群众生命健康。
昆明市结合实际,借鉴福建三明经验,把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列为2023年“市人民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按最大值测算,2023年,将为全市约50万“两病”参保人减轻用药负担近1.3亿元。
同时,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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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遇享受条件
一是昆明市医保参保人,且办理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病种,或登记为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患者的。
二是必须是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就诊并开具处方。
(二)待遇主要内容
符合上述条件,且用药属于国家药品集采中选范围内的,共计30个品种165个品规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费用中原需参保人自己负担的部分,在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无需参保人自行承担,改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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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办理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医保参保人,与其个人享受的慢性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不参与慢性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累计;登记为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患者的,与其个人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四)待遇享受方式
符合条件的医保参保人可自愿选择是否享受此项待遇。选择享受待遇的,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选择一家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用药保障的医疗机构,选定后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低收入群众在考虑费用负担的情况下,往往小病不治、大病才医,最终导致需要花费更多的医疗费用,增加个人健康风险的同时,也加重了经济负担。通过提高“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有助于引导和促进群众及早就诊、及时用药,既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更合理地发挥医保基金的效率。
待遇享受前提设定为在市内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开具处方,对于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具有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减轻二、三级医疗机构诊疗压力,有利于分级诊疗推进实施。以提高“两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为切入点,充分释放基本医保政策与慢性病健康服务的叠加效应,减轻“两病”参保患者用药负担,为打造“六个春城”奠定民生福祉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