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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省为资本市场发展出具奖励资金。
• 在海南省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规范;• 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他重大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诚信守法经营,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直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 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奖励资金,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公示、拨付。觉得内容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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