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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赵晓雯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市场主体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个年度年报信息,并公示于国家系统。但每年的年报季,都会有新骗局不断出现。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年报不收费,谨防被套路。
年报期间,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工作的不熟悉,利用经营者急于完成年报的心理,以发送非法链接等方式欺诈年报费用,造成经营者财产损失和经济风险。以下四种常见骗局要提防:发送短信提供非法链接,要求支付费用;设置非法收费路径;发送假冒高仿国家系统链接,诱导企业误入;寄送邮件,谎称未年报要处罚。
正确的年报报送方法是什么?市场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录方式: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或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保存并公示。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
具体查询步骤: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市场主体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市场主体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