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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北融媒收集编辑:市北融媒
灯光一照,如同美颜加身。
经常逛农贸市场的市民
应该都看到过,
一些生鲜店铺挂着“生鲜灯”,
可以让鲜肉、蔬菜、水果
等生鲜农产品
看起来更加色泽鲜明,
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
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自12月1日起对这些农贸市场内常见的“生鲜灯”予以禁用。
那么,《办法》施行后
“生鲜灯”退出农产品销售场所了吗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去市场
看一看吧
近日,记者跟随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辖区一家商超的生鲜区,商户们都已经更换了生鲜灯,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其中几盏灯的颜色虽然符合国家标准,但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执法人员要求商超负责人督促商户更换统一的生鲜灯。
“市场里有部分的射灯,虽然是合格的正规灯具,但是光源显得不一致,下一步,我们准备在细化一些小的细节,尽量在同一个区域统一光源,不要交叉使用,避免造成误导。”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科科长刘亚军说道。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抚顺路批发市场,看到市场内所有商户的生鲜灯都已经更换完成,食材也都还原了原本的色彩。据了解,抚顺路批发市场,统一采购了1297盏灯,后期市场也将加强对商户的管理,避免商户私自更换。
市民曲女士说道:“原来那个灯照着食材,买的时候特别新鲜,但是离开这个灯以后,就和原来颜色不一样了,现在看着在灯照射下的颜色,离开这个灯颜色也是一样了,我们买食材也放心了。”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四级调研员蔡静说:“后期,我们将持续关注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有关“生鲜灯”安装和改造情况,如果发现有回潮或者是擅自改变灯光的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法规的要求,进行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