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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8月8日,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餐饮服务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制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开出首张罚单。这是邛崃市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来,作出的首个反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决定。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某餐饮服务单位的点餐和就餐区域均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且当事人也未指导员工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向当事人解读了法律的有关条款,并向当事人发放了“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海报,积极帮助当事人进行整改。
下一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等方式,营造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氛围,推动相关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做到实处。(作者:王力平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