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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开展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的专项治理。
《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明确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口腔种植项目按市场调节价管理,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了解~
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
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
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
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
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暂不实行“技耗分离”,无除外内容。专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
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调整完善龈下洁治项目价格
完善龈下洁治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调整项目价格。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医疗机构应对本院施治的口腔内牙齿缺失植入体、置入体进行保质保修,保修范围内出现损坏,医疗机构应免费进行修理、再制作,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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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
责编:张筱
编辑:楼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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