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浙江日报收集编辑:浙江日报
潮新闻 记者 李超然
今天(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沪苏浙皖商务主管部门将达成六个“共”的深化务实合作,即推进市场规则制度共通、商业基础设施共联、商贸流通体系共享、农产品产销协作共赢、供应链区域合作共促、市场消费环境共建。
此次合作将会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大流通,构建大市场,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从具体操作来看,三省一市将建立商务联动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工作。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沪苏浙皖对长三角市场一体化的又一次努力。
早在2019年,三省一市就在上海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四地要共同为开放合作“搭平台”、为供应链创新“作示范”、为商贸业发展“增动能”、为农产品流通“保安全”、为区域物流“立标准”、为企业发展“优环境”、为进口博览会“强服务”、为口岸通关“建窗口”。这些合作条例也成为日后发展长三角市场一体化的基础。
近几年,长三角在一步步将这些合作条例落到实处,如已经连续四年召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就是长三角在共同打造市场规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
区域市场一体化是建设全中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而长三角地区又是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通过区域市场一体化先行先试,能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现代化市场体系积累宝贵的经验。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