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延续实施,苏州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至2024年底。
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攻坚克难的信心,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自2020年起工伤保险开始降费,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和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预算单位,以基准费率为基础分别下调20%和50%。
相关政策出台以来,苏州人社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不断扩大政策知晓面,同时提取全市企业参保登记数据,筛查统计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点对点”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政策优惠。
苏州市人社局闻令而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积极落实阶段性降费政策,用“真金白银”为企业发展“输气造血”。
图/工商保险政策培训
广宣传,“降费”政策应晓尽晓。自2020年阶段性降费政策出台后,苏州市人社局一方面在报纸、网站、公众号等主流媒体上对政策“广而告之”,另一方面提取全市企业参保登记数据,筛查统计全市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名单,以“点对点”的方式宣传政策,保证尽可能多的企业能够了解到该政策享受到政策的优惠。
见成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费,政策惠及38.31万户中小微及个体工商户参保企业,免征金额逾9.51亿元。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230户大型及社会团体参保企业工伤保险费,减征6224万元。2020年至2022年间,市人社局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累计23.43亿元。降费率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这场纾困减压“及时雨”切实做到企业降成本、市场增活力、个人得实惠。
图/市民在窗口办理业务
再出发,“降费”政策延续实施。自2020年起工伤保险开始降费,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 18(含)至 23 个月和可支付月数在 24 个月(含)以上的预算单位,以基准费率为基础分别下调 20%和50%。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伤保险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至2024年底,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图/市民在窗口办理业务
苏州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实现降费率“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目前,全省仅苏州市区及扬州仪征市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