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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
在办理业务前
需明确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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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须知
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办理市内过户业务时,原车主无需到现场,现车主可直接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
机动车可以过户,但机动车号牌号码不能过户。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具体如何办理?
来看办理指南!
1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新车主);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原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证明或凭证;
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限购车型);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采集);
定编车辆需提供定编文件;
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抵押/质押权人身份证明、新签订的抵押/质押合同原件(限抵押/质押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且需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共同申请)。
《机动车来历证明》
长按识别可查看具体说明
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还需提供: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星级用户或者“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委托,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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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可跳转查看详细操作
2
网上预约
电脑端:
手机端:
3
查验车辆
预约成功后,携带办事材料按时开车到预约办理点查验车辆。
4
受理缴费
查验完成后到办事大厅取号、受理、缴费(可使用手机支付)、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5
选取号牌号码
选号,分为3种方式:
保留原号(符合相关要求可保留); 互联网预选号(gd.122.gov.cn),需在15日内到车管所确认; 现场随机选号(50选1)。
6
领取牌证
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可现场领取,车辆号牌可邮寄或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