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湖北发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拿出八大实招,帮助企业降成本,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2023年,湖北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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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交易成本,降!
大力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
针对高频办理事项,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大力整治“红顶中介”。
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减轻企业、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
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
全面推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启动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
物流成本,降!
免收、规范部分物流收费
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大力推进多式联运
积极争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探索开展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
探索制定跨境科研物资正面清单,实行海关便利化通关。
拓展单一窗口平台“通关+物流”“外贸+金融”功能
支持和鼓励银行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为企业办理线上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税费成本,降!
着力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
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提高办理效率,推动直达快享。
打造涉企保证金最优省份
实现涉企保证金事项和金额“应减必减”“可减必减”。
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
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和“楚税通”系统应用功能。
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
优化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融资成本,降!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
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
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
鼓励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不低于5折优惠,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收费优惠。
提高单笔信用担保业务比重
鼓励担保公司和合作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符合条件的“见保即贷”。
建立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中心
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设立金融综合服务中心。
大力推广金融链长制
鼓励各地聚焦自身重点产业链进行“整链授信”,发展供应链金融。
用能成本,降!
落实用水用气报装“零收费”
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新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到公共管网的入网工程建设,不得向用户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
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丰富交易品种,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
推广水电气网联动报装
通过一个“入口”、一张“表单”完成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网络通讯的报装申请。
大力推进转供电改革
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
用工成本,降!
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
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原则上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给予补贴。对完成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技师(2级)3500元/人、高级技师(1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培训补贴。
强化创业政策扶持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力发展“共享用工”
支持企业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优化法治环境
大力推行规范柔性执法
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严肃查处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行政行为。
持续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
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探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广至行政执法领域。
完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机制
对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采取压缩非刚性支出等限制措施,加大问责惩处力度。
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
针对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改进作风
拓宽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渠道
在社会各界聘请一批营商环境“观察员”,对全省营商环境进行常态化社会监督。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鼓励各地设立“企业家日”“营商环境日”,营造尊重企业、关爱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持续推进督查评价
对工作推进不力和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监制:郭小容
编审:康耀方 苏逸冰
记者:冯志强 刘蕊俊 冉傲
美编:蒋艳
编辑:郑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