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执笔 王超
不用还清房贷,也能卖房子了。
日前,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出全面部署。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带押过户”,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
为什么要实行“带押过户”?背后的原因和逻辑是什么?
“主要还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让买卖双方少跑路,银行也可以减少审批流程,是一项便民举措”。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叶宏伟告诉潮新闻记者,按照原来的规定,卖方先要跑去银行,把房贷还了,银行出具相应凭证后,买卖双方才能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流程十分庞杂。
不仅如此,“带押过户”还减轻了卖方的资金压力,降低了垫资风险。客观来说,部分卖房子的人,正是因为缺钱,然而按照以往的规定,要卖房,先还贷,这无疑给卖方增添了烦恼,增加了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
同时,旧规定也给了一些中介机构,也就是所谓的“过桥公司”可趁之机、谋利空间。几十万的过桥贷款,意味着一万多过桥费;上百万的过桥贷款,可能就要三、四万过桥费。叶宏伟告诉潮新闻记者,前几年杭城一些房产中介为了增加客流量、提升业务量,也纷纷加入“垫资过桥”队伍。风险与利益并存,“带病”问题房产被法院查封,纷纷暴雷,也给这些中介机构带来一定的损失,加大了社会面的金融风险。
立法先行,于法有据,先立后破。在很多人眼里,“带押过户”看似是新事物,其实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就有所体现: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上述法条如何理解,具体如何应用?举例说明,如果一套房子价值500万,其中有400万是银行贷款,如果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只要出100万,就能买下房子,并获得带押房子的所有权,而卖方要做的,只是告诉银行一声,这房子我卖了。银行仍然对这400万享有抵押权,如果“接盘侠”不及时偿还贷款,银行还是可以拍卖房产,优先求偿。
其实,相较卖方,“带押过户”对买方来说,“坑”似乎要更多一些。
“有些房子的抵押权人,也不只有银行,还有一些其他债权人,因此买抵押房还是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买房没有搞清楚房子权属状况,为了贪便宜胡乱出手,很有可能到头来房、钱两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陈信勇告诉潮新闻记者,现在市面上有些抵押房挂价很低,就是为了吸引买房入手,一旦债务到期,房子就会被相关债权人拍卖优先清偿,因此买房要睁大眼睛,弄清楚房子的权属关系,切不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17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6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多跨协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的通知》,浙江全省11个地市,也已陆续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
那么两个多月试行下来,近况如何?潮新闻记者致电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了解最新的“带押过户”情况,上述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由于买卖双方客户,对于“带押过户”的后续权属风险、资金风险都还心里没底,大部分都还处于观望状态,因此“带押过户”这项业务仍在内部测试阶段,并没有大规模推行。
“带押过户”,带来了啥?从制度设计、出台的初衷来看,“带押过户”将大大节省办理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能够保障买卖双方及银行权益。当然,一切新生事物被人接受,都需要时间的沉淀,不妨给这项新业务多一些包容,多一些耐心,多给一些试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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