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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切实提高干警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近日,烟台高新区检察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实操演练,邀请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演练前,消防工作人员首先来到食堂、档案室和机房等机关消防安全重地,对食堂用电和机房及档案室防灭火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和专业指导,同时围绕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栓等器械实际性操作以及消防逃生技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演示,进一步增强干警防范意识和实操能力,为应急疏散行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理论培训后,全体干警进行了火灾逃生和消防灭火模拟演练,模拟从办公区域迅速、有序地按照消防逃生路线安全疏散,快速有效地到达紧急集合点;模拟突发火情后,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的方法、灭火步骤与动作要领。通过实际演练活动,干警对火场疏散逃生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懂得火情发生时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强化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此次消防应急演练和消防器材使用观摩学习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干警火灾应急和自救自护能力,进一步夯实了机关安全保障工作。下一步,烟台高新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消防应急演练为契机,加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力度,定期开展机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的工作环境。
来源:烟台高新检察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