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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30日电 工信部网站30日消息,工信部、财政部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两部门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2017年发布的《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同时废止。
两部门指出,下一步,目录清单将根据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截图来源:工信部网站
具体来看,《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提到的保证金涉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海员外派备用金、海事处理担保金、直销企业保证金、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备用金、中央储备肉收储投放交易投标履约保证金、中央储备糖竞价加工投标履约保证金、中央储备糖收储投放交易投标履约保证金、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援外项目履约保证金、海关风险类保证金、海关税款类保证金、海关案件类保证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保证金。(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