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20日,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肖大志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大志作为国资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的董事因其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大志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肖大志原定任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29日,肖大志离任后,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作出的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易事特表示,肖大志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启动董事补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易事特5月11日晚间的公告,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公告未提及信披违规的具体内容,仅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受上述消息影响,5月12日易事特股价大跌近14%,公司当日市值蒸发超25亿元。
雷达财经注意到,这已不是易事特和何思模首次被证监会立案。2017年8月2日,因易事特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何思模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立案调查。
2018年5月25日,易事特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不予处罚,该案已审理终结。公司同时公告,实控人何思模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操纵市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6399.7万元,并处6399.7万元罚款;根据当事人短线交易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何思模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易事特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注册资本为23.27亿元,实缴资本5.76亿元,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以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智慧能源两大领域,主营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