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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木二东) “以前我买了假货也不知道去哪维权,今天通过参加3·15宣传活动,就知道以后买了假货怎么去维权了。”张芳芳女士告诉记者。
3月15日,柳林县在县城清河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二十余家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知识。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主题是“创优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记者在现场看到,工作人员拿着宣传单,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如何正确维权,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者知晓维护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并通过讲解常见的消费陷阱、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擦亮“慧眼”、避免“套路”。
与此同时,各单位、企业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区、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散发相关资料,解答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疑问、提供政策咨询、讲解法律维权方式、教授识假辨假常识,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
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凝聚你我力量,共建共治共享。在企业咨询台前,企业工作人员仔细向过往群众讲解产品防伪标识、辨别技巧等消费者权益知识,并现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妥善保存,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