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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6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下称“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因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未按规定审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被罚款11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
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还显示,柏晓东(时任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对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的事项承担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
李勇(时任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业务四处负责人、业务二处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对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未按规定审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事项承担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7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中国信达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核心业务。截至2023年末,公司员工约1.4万人,总资产15943.6亿元,归属于股东权益1928.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