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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松江收集编辑:上海松江
经营餐饮生意的李女士近日在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到了经营者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自去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新桥镇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李女士的朋友在新桥镇新南街经营着餐饮生意,近期不再经营便将店铺转让给了她。由于只是牵涉经营者变更,而业态和店内布局都不改变,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这种情况,她可自主选择直接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或“先注销,再设立”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并对其需要提交的清税证明、商铺房产证、租赁合同、承诺书等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
在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下,在递交齐全资料后,李女士于当天就拿到了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此,李女士表示:“个体户可以直接变更经营者名称的新政策,给我省去了很多时间,很实用!”
据了解,在《条例》实施前,个体工商户不能直接变更经营者,需要“上家先注销下家再新设”。这就导致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都会发生变动,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名称不能使用。《条例》实施后,申请人只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清税证明、新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这一转变,节省了办理时间,省去了现场审查的环节,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