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朋友转发了朱教授的《“放开经济活动”的正确理解》、《葛兆光:大慈大悲观世音——民众的佛教想象》和《有限责任政府视野下的“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其实它们是互相有关联的。
葛教授所论的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只在佛教文化或“佛学”层面,而未进入“学佛”的实修。观世音首先是一个实修者,即心经中的观自在菩萨,所用法门是“耳根圆通法门”:耳根之闻,向外闻众生之苦;向内,闻自性。内外不二,是为法门。而菩萨的梵文原意是“追求觉悟的人”,我们如果也追求觉悟,就应当把观世音作为自己实修的一位可敬可学的前辈,而不是顶礼膜拜的大神。大乘佛法后来比较强调向外“觉有情”的一面,也出现了搞崇拜的大众化世俗化“相法”现象,要警惕。“外力说”终究只能通过“自力”才能起作用,如果首先不能自觉,又凭什么去觉他?如果因果不能自负,如何又能在被人启蒙之下去自悟、自行?
实修者不能搞成民间所习惯的那样:佛是第一等神,菩萨是二等神,我师父是三等神,那样一种只用来为我所供所求的外在主宰。如果这样,既违背因果自负,也间接促成大量惑众的大仙魔师:他许诺帮你搞定,你投机依赖奇迹,一拍即合,上当受骗者无数。一样的心态也促成学术上的全能主义、政治上伟人崇拜和无限扩张权力。当然,欺人者反为人欺,也是自欺,三欺往往是一体,最终都是瞎折腾,自有报应。
没有全能的神,佛陀也不是,他只是一个觉悟者,也有“九难三不能”。那何为佛法,如果要扼要讲,就是“众善奉行,诸恶不作,自净其义,是为佛说”。三句话的前两句是“共法”的善人道,即一般入门;后一句是“不共法”,即究竟的解脱道。善人道,也是所有宗教的共法: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不能只停留在这个层面,何为善,何为恶?不思善不思恶的又是谁?善从何来?对善的偏执恰恰可能成为恶或烦恼的根源,开始考虑这些问题了才真正入门。
对“善”的塑造、夸大、扭曲,甚至不择手段,这恰恰是要警惕的。第三句“自净其义”或清静的意思,不仅要净化“恶”,也要净化“善”,就是要能够清清楚楚的看透“善”,看到“执善”也可能是双刃剑。要悟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一切都在变化,一切法一切真理都没有自己一成不变的绝对性,都是应变化的形势而随缘启用,应该用而不偏执,不固化。
病毒是一个古老的生命体,可能比人类的历史还要久远,从它们自我生命繁衍的角度来讲,它们与所俯身的生命载体(包括人类)之间的关系,一定会走向互相合作和共存的关系,否则它们只有自取灭亡一个结果。过度防疫和层层加码就是固而不化,不能顺应病毒的变化。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是政府为有限责任,不是父母官,更不是家长制。为政者要始终警惕“唯我正确”,要清醒公权力的有限性和谨行性,以及公权与私权的界限。要尽可能减少行政性具体目标对一般性法治规则的干扰和侵蚀。
政府面对各种复杂困难更需要回归到其正当角色,始终承担起实施普遍正当规则的责任,应该把“经济活动”与“防疫活动”等等更都地视为个体自主的事务,而不仅是“国家事务控制”。要常常问一问政府在什么程度上具有统筹取舍的主宰权以及考虑其副作用,问一问习惯于所谓“最优化管制”的思路本身是否经得起推敲。
我们从新学习观世音菩萨,不是迷信谁能够来“显神通”,从上而下有个最优方案、最佳时刻来终止疫情,也不是相信绝对的权威来保护和定夺我们无数个体的生命和生活方式。我们学习观世音菩萨,对内就是自悟、自觉 、自行,担当自己选择的风险;对外就是互相有机协作,也相助于遇难者、被欺负者,依据法律不怕困难和强势。
这个时期有许多这方面的好例子,例如小区居民为邻居居家隔离,而敢于承担、互相帮助。例如纠正违法性行政,从而维护个人合法的权益。同样,如果到了疫情严控终于放松了,可能又会有感染人数剧增等新问题,一部人可能又会反过头呼吁政府重新强干预,所以考验公民的内外担当是永远的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因果自负,是佛法的基本原则。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和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自然也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这个基本原则不应该忽冷忽热时常动摇,要坚毅地以平常心去直面和应对不确定性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