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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警收集编辑:
大家外出游玩时
目的地的距离真是太尴尬了!
走路太远,打车又没必要
那怎么办呢?
去哪儿啊?送你们啊?
如果你懵懵懂懂地答应了
就有可能发生
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就在一瞬间,事故发生……
肖某驾驶无车牌号两轮电动自行车(加装了雨篷)搭载吴某、陈某,在创新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西环路东路口时,车身左侧与由李某驾驶的粤TD*****号车的车头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部分损坏,肖某、吴某、陈某3人均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好在3人都没有生命危险……
过路口时还闯红灯!
肇事车辆
自己独自骑行时尚且不能这样
更别说车后座还有两位乘客!
蜀黍必须要郑重提醒大家
非法营运的电动自行车
坐不得!
坐不得!
坐不得!
坐不得!
出门玩耍聚会时
请尽量乘坐正规的交通工具
如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