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复旦金融评论收集编辑:复旦金融评论
2024年1月1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正式实施,并设置过渡期。
作为《巴塞尔协议Ⅲ》国内版的落地,《资本新规》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修订第一支柱下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优化第二支柱的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提升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
- 在信用风险资产的权重和风险暴露划定标准层面,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权重细化
- 对金融机构次级债权风险权重提高;对公增设投资级、中小企业,权重下降
- 对个人债权风险暴露进一步细分,风险权重有升有降
- 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风险权重下调
- 对房地产风险暴露细分,并设置了更细化的风险权重管理方法
- 对股权投资风险权重整体下调,释放一定规模的资本占用
- 新增对合格资产担保债券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
在资管产品方面,《资本新规》提出了穿透法、授权基础法、1250%权重法三类计量规则。与此同时,穿透法下放松对独立第三方的认定,穿透后的基础资产要进行账簿划分。
总的来说,《资本新规》提高了资本监管与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的匹配性,在不放松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减轻中小银行的合规成本。同时,《资本新规》还将强化资本作为资源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商业银行优化调整资产结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