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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能源学报收集编辑:能源学报
大连交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车如心教授2008届大连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纳米复合磁性材料的制备及磁性能研究》涉嫌抄袭、剽窃房某某2007届大连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共沉淀法制备磁性液体》、赵某某2005届大连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稀土纳米晶复合永磁材料制备及计算机模拟》。
车如心博士学位论文与他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存在雷同或高度相似内容,且重复内容未标注引用。车如心博士学位论文共94图37表,与房某某和赵某某硕士学位论文雷同或高度相似的有36图19表,比例达41.98%,见附件1。车如心博士学位论文核心部分总计三章,即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其中第五章“纳米复合磁性液体的制备及性能研究”完全抄袭、剽窃房某某硕士学位论文,包括所有文字表述、数据、图和表,共20张图和9个表完全雷同;其中第四章“纳米复合稀土永磁材料制备及磁性能”部分抄袭抄袭、剽窃赵某某硕士论文,包括文字表述、数据、图和表,其中7张图和2个表完全雷同。
全国各高校博、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为抄袭的界定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普遍认同的数据是与他人已公开发表论文、著作重复文字总复制比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超过30%被认定为抄袭;使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数据、图表等内容未经授权或未注明出处也被认定为抄袭。
即便是大连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查重标准:与他人已公开发表论文、著作重复文字总复制比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超过30%,需修改后方可答辩。
中国知网学位论文检测系统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显示,车如心博士学位论文的文字总复制比(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超过46.3%,见附件2。
综上,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车如心教授博士学位论文核心部分第五章整章内容和第四章主体内容,包括数据、图和表、文字表述与他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几乎完全雷同或高度相似,且重复内容未标注引用;博士学位论文全文与他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雷同或高度相似的图36张和表19个,比例达41.98%,博士学位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超过46.3%。
这与车如心在大连交通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中提到的“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及参考文献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他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大连交通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效力,申请学位论文与资料若有不实之处,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完全相悖。
此外,车如心还存在一稿多发的学术不端行为,公开发表在两个不同期刊的文章全部内容完全雷同。
[1]车如心,曹魁,党群.复合化学镀(Ni-P-B4C)镀液的研究[J].腐蚀科学与防护技术, 2004,1(16):38-40.
[2]车如心,曹魁,党群.复合化学镀 Ni-P-B4C 的研究[J]. 电镀与环保, 2004,1 (24): 22-24.
二、实名公开举报实施舆论监督的政治依据
行为人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实名公开举报,是其行使言论自由与实施舆论监督的具体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光明日报:舆论监督是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摘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 2014-12-27 07:43)内容如下:舆论监督的主战场已经完成了阵地转移。新兴媒体的迅猛推进和广泛应用,使得舆论监督的主角已由传统媒体让位于新兴媒体。过去那种仅靠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就能解决问题的陈规,在今天恐怕已是难以奏效的旧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了人民群众“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人民群众的热烈支持和广泛参与是舆论监督形成规模和造成声势的前提和条件,否则便无从谈起。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监督、群众监督,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监督,是站在人民群众立场的监督。任何阻止、拦截、封堵人民群众开展舆论监督的言行,都是十分错误的,甚至是犯罪。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第三十三条: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七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第四章认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条: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第五章处理第二十九条: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2020]19号)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车如心教授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剽窃他人已公开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反了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学位论文的相关规定。
如果车如心博士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整章抄袭、剽窃的行为还不能被认定为抄袭的话,请回答什么算抄袭?难道整篇论文与他人一模一样才能被认定为抄袭?那么请问大连交通大学还是大学吗?
然而,车如心学术不端行为非但没有受到任何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反而凭借涉嫌抄袭、剽窃他人学位论文,获得了博士学位,以此作为评职材料晋升为正教授,晋升为副院长、院长,获得辽宁省“教学名师”称号。
学生考试舞弊和学位论文造假都要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取消学位、开除学籍。为何车如心涉嫌抄袭、剽窃他人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非但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反而获得如此多嘉奖?这表明学校对车如心学术不端行为的肯定、鼓励与表彰吗?为全校师生尤其是学生打造了“优秀”、“成功”人士的标杆,成为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学习效仿的典范,即:越造假、越舞弊,越“优秀”、越“成功”吗?同样是造假舞弊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相关法规的行为,学校对学生和车如心却采用截然相反的双重标准,这哪里还有什么公平和正义可言!这种导向将把全校的学生引向何方!
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请学校拿出实际行动处理车如心学术不端行为,还学校一个良好的学术生态,而不是一味地拖延,客观上造成了包庇、纵容车如心学术不端行为的现象!
四、本人诉求
关于大连交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车如心教授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他人已公开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本人自2022年11月11日起曾多次向学校领导反映,时间已将近6个月,但迄今为止,仍未收到任何盖有公章的书面处理结果。
恳请负责打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的学校领导就所反映问题调查落实,就像对待学生抄袭、造假舞弊、违纪违规那样,给予车如心相应的纪律处分,依法依规取消车如心违法违规所得,包括博士学位、教授职称、院长职务、辽宁省“教学名师”称号。
相信大连交通大学的学校领导打造良好学术生态的承诺能落在实处,给出一个直接的、公开的、公正的、明确的、令人信服的答复。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大连交通大学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郭祯 博士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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