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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税务收集编辑:南京税务
尊敬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工作部署,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并调整部分出口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为了减少停机造成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2023年2月21日24:00-2023年2月28日24:00点,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一)请广大出口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免系统停机切换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出口企业需急办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等,可至原办税服务厅线下申请,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岗手工办理和出具。
(二)系统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出口企业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三)请广大出口企业及时关注本地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的通知,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广大出口企业对南京市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暂停服务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