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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松江收集编辑:上海松江
松江海关近日查获一批不合格进口彩色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美瞳”),共计15000片。经查验,上述货物实际品牌、规格型号与申报时提供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一致。此外,已有部分产品过期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松江海关已对该批货物实施销毁处置。
据了解,隐形眼镜因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未经注册的隐形眼镜,其安全性、有效性缺乏保障,消费者若长期佩戴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值得注意的是,美瞳属于彩色隐形眼镜,在市场上深受年轻人喜爱,但由于其是在隐形镜片上加镀颜色,会堵住镜片的部分透气孔,降低镜片的透氧、透气性。同时,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很可能导致颜色脱落,会对眼睛造成更大伤害。
松江海关提醒: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供有效的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证。同时,进口医疗器械还应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且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