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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的公共卫生法之道
作者简介:陈云良,男,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高质量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其中必然包含了人民健康的“高质量”。公共卫生法通过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的方式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公共卫生也是立法的重点领域。当前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主要采取单行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融贯性难题。法典化是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的较好选择。我国公共卫生法典的编纂应当坚持大健康理念。大健康理念具有公共卫生法典实质总则和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判断标准两项功能。通过编纂公共卫生法典,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的法治建设,可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简介:江钦辉,男,新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摘要:《民法典》第35条“除外条款”延续了原《民法总则》第35条“除外条款”的规定, 与原《民法通则》第18条“除外条款”的规定相比表述更为科学和严谨。但同时又由于该款的规定相对抽象和较为原则性,导致在实践中对其认识不一,因此有必要从法理上予以厘清。父母以未成年子女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之行为效力,司法实务和学界均存在有效、效力待定、无效三种观点。父母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以其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行为有效,自无疑问。而父母非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以其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行为,就代理权限而言属有权代理;就行为效力而言,不是效力待定而是无效。实践中,法院可采取“目的性限缩解释—有权代理—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行为无效”的裁判路径,以实现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立法目。
作者简介:尹孝勉,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摘要:数字法治政府实质上就是数字化程度更高,更具智能的智慧政府。推进智慧政府建设,促进智慧政府治理转型,将为法治政府建设迈向实质法治提供重要契机。重视数据资源深度利用的智慧政府建设借由权利实现的便捷性与智慧性促进权利有效落实,进而增强权利保障的实效性。大数据技术有助于扩大行政决策的参与主体,兼顾各方利益,预测实施效果,提升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数据监督、“数据铁笼”、网络问政有助于加强权力监督,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行使。大数据技术主导的非现场监管、行政执法数据库以及掌上执法的智慧执法可有效维护行政权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