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烟台融媒收集编辑:烟台融媒
“按咱们国家的新规定,液化石油气罐需要换用这种不可调节的减压阀,能够保障咱们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在烟大商圈一户餐饮店家中,黄海路街道的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正在向商户讲解最新的安全生产规定。
8月以来,黄海路街道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组,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烟大商圈等餐饮商铺集中的特点,率先在该区域展开集中检查,10名执法队员分成5个小队,划分责任区域,逐门逐户对商家的液化石油气罐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走访的约150户商家中,街道工作人员发现,其中超过90%的商家在液化石油气罐上使用的都是可调节式的减压阀,不符合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向商户们详细说明了新规的相关内容,督促其尽快对减压阀进行更换,并将在后续工作中进行整改情况复查。
“我们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街道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商户李先生说道。
据了解,瓶装液化石油气减压阀,安装在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角阀上,连接角阀与输气软管,能够使出口压力保持稳定,是重要的燃气设备之一。就在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在液化石油气罐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选用不可调节压力值的减压阀,以此避免因用户自行调节减压阀压力阈值而产生的安全隐患。此次黄海路街道开展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就在于及时向广大餐饮行业经营者普及最新生产安全规定,稳固街道安全生产防线。
下一步,黄海路街道还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在辖区“九小场所”等重点监管领域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尽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