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省宜兴市财政部门的推动下,宜兴市大数据公司成功将“宜兴市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计入“无形资产——数据资源”会计科目,成为宜兴首个数据资源入表落地案例,标志着宜兴市数据资产化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2024年1月1日,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全面开启我国数据资产化道路。宜兴市大数据公司成功通过上海数交所“宜兴市三维地理信息”数据产品的合规审查,取得了该产品的数据产品登记证书和数据产品挂牌证书,成为无锡首家通过上海数交所全流程合规评估、质量评估并且成功挂牌数据产品的企业,完成了“宜兴市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资源的入表。4月份以该数据资产为质押物,成功获得宜兴农村商业银行1000万元的数据资产质押贷款。这也是《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宜兴市落地的首笔数据资产质押贷款业务。
为推动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宜兴市财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和业务支持等工作,为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打下理论基础。深入宣传《暂行规定》,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行业全面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二是调研市属国有企业,摸清他们数据资源的“家底”。引导他们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好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全面做好数据会计规定的应用和执行工作。三是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参加无锡市举办的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培训,提升企业会计实务技能。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数据资源入表的路径和作用,激发企业对数据资源入表及数据资产化实践的热情。
下一步,宜兴市财政局将通过宣传贯彻、调查研究、组织培训等方式,推动企业提高数据治理水平,挖掘数据应用场景,实现数据从资源到资产的跨越。同时注重搜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实务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引导企业提高对数据资源入表的认识和能力,发挥好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
(宜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