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理办法》实施拓展票据业务创新空间
2023年1月1日,央行、银保监会4号令修订后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三大亮点:
(1)电票期限缩短至6个月;
(2)银行承兑、贴现业务范围扩展至“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3)个体工商户成为出票人、持票人和贴现申请人主体。
一、电票期限缩短至6个月,票交所新系统实现电票无限拆分支付,电票支付功能得以提升。电子银票如同银行网银,可以拆分支付,电子银票贴现需求将会减少;电子商票支付量将会增加,如何引导资信度高的企业,应用电子商票货币化支付,实现零成本融资;中小微企业如何通过电子商票的受让、支付与融资,加速资金周转。
二、新《办法》将银行承兑、贴现票据的范围由原来商品交易、服务贸易扩展至“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法》“真实交易关系”不但包括商品交易、服务贸易,还涵盖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等,为银行票据业务提供了更多创新空间。
银行贴现业务产品由原来几项产品扩展为商品交易、服务贸易,还涵盖几项产品扩展至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项下在内,如:
“母公司出票,子公司支付电票贴现”
“总分包项目票据支付贴现”
“后贸易背景支付票据贴现”
“商业保理债权凭证票据贴现”
“融资租赁费支付票据贴现”
“纳税票据贴现”
“企业股利分红票据贴现”
等20多项产品。
同时,银行承兑、贴现的审核也由原来的合同、发票转为“严格审查出票人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承兑风险”“能够反映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
在业务权限下放的同时,监管部门将对为不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出票人、持票人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的银行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此,业务创新,需要制度先行,合规为本,资质管理,规范操作。对此,法人银行如何针对本行客户群体,业务需求与场景,系统技术支持等具体情况,统一制定各类票据业务产品的详尽规范,各类产品的审查要点,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各产品的重要风控点。总行承担制定票据业务制度的合规责任,分支行承担业务操作的合规责任。
三、为体现国务院提出的“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原则,新《办法》将出票人、持票人和贴现申请人的主体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银行可为现有1.14亿户的工体工商户和2亿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在电票新系统中开立电票账户。但工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大多存在财务报告不规范问题,对此,如何在确保合规前提下,开展工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银行承兑、贴现业务。
四、新《办法》扩展了票据贴现人主体,为持票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凡具有贷款业务资质的法人,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信托公司等都可申请经营票据贴现业务。
五、如何发展电子商票银行保证业务。将中小微企业预付款用途的电子银票承兑业务和大企业应付款用途的电子商票保贴业务逐步转型为大中小微企业都以承兑人签发电子商票,银行为其提供承兑保证的方式。任何银行只要对保证银行具有授信,即可予以贴现,如此,持该商票的第三、四背书人中小微企业可首选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而无须寻找保贴银行贴现,促进电子商票的流通。
六、如何发展电子商票保贴主动授信。商业银行可在对同一债务人的主动授信项下,共享对该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和对本行企业受让该企业承兑的电子商票给予保贴,借助电票科技信息,无须建立信贷关系,也可实现授信评估;在未扩大信用风险的同时,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立足本地也可参与跨区域的供应链融资。对电子商票承兑人保贴主动授信的模式,还可扩展至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公开信息披露的具有高资信度的电子商票承兑人,这将成为商业银行对供应链电子商票授信的主要模式。
七、电子商票市场发展后,银行机构如何开展电子商票保贴和转贴现业务。央行【2016】第29号公告《票据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票交所《票据交易主协议(2016年版)》规定,持票银行提示付款后承兑人拒绝付款的,可以对贴现银行或保证银行进行追索;保证银行“被追索时,无条件委托票据交易所划付相关资金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进行追索。”
《主协议》规则:电票承兑人承担第一付款人责任,贴现银行或保证银行承担第二付款人责任。任何银行,只要对承兑人、直贴银行或保证银行具有授信,即可直贴或转贴买入该项电票。上述规定,促进了电子商票保贴业务及转贴现业务。
八、应收账款票据化后,电子票据已成为应收账款的主要债权凭证,商业保理中也普遍选择电子票据为应收账款的债权凭证,并产生“先票据后保理”“先保理后票据”的两种保理融资模式,商业保理如何合规进行票据债权凭证的受让操作,杜绝“光票保理”的违规交易。银行如何合规开展商业保理项下的电票贴现业务。
01
课程纲要
主题一: 新框架下的票据业务经营与交易创新
一、2023年票据市场分析与展望
1、一级市场
2、二级市场
3、2023年票据市场走势分析
二、政策与系统篇
1、剖析《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2、剖析《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Ⅲ)
3、认识票据结算纪律约束“新”架构:
4、新一代票据
三、票据业务经营
1、票据业务如何创利
1)直贴端
2)转贴现
3)资产端和负债端
2、票据业务后台支持部门机制安排
1)FTP
2)运营
3)风险
3、同业票据业务经营模式与架构
1)国有
2)股份制
3)大城商
4、票据经营
1)何为“票据一体化运作
2)何为票据“联动对公”
3)如何看待“票据低风险业务”
5、票据交易
1)票据转贴现盈利驱动因素
2)同业票据转贴现交易策略
3)与券商等非银金融机构如何合作票据业务
4)中小金融机构如何开展票据交易
5)交易投研如何做
6)案例策略复盘
主题二:票据市场发展趋势与商业汇票新规新系统解读
一、央行银保监会2022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略讲)
1、明确承兑和贴现资质要求;
2、明确电票业务所有业务行为必须通过电票系统;
3、加强细化风险防控;
4、电票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空转套利票、融资性票据减少;
5、应收账款票据化,电子商票保贴业务迎来新的发展前景;
6、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7、加强监督管理;
8、严控签发促流通;
9、票据经纪机构资质规定;
10、商业汇票种类将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
二、电票新系统功能介绍与操作注意事项
1、2023年12月ECDS系统停止运行前票据使用;
2、所有电票实现可拆分后与供应链票据的操作及影响
3、细化票据种类,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4、企业电票账户信息报备;
5、自动提示付款自动应答;
6、“不得转让”撤销功能;
7、批量清算专户与批量清算流程。
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与风险防范
1、电子商业汇票将推进利率市场化;
2、银行保证可促进电子商票流通;
3、承兑人与开户行、开户行行号不一致代理接入“假票”风险 ;
4、提示付款期内未提示付款无追索风险;
5、直贴、转贴不可逆,一旦电子票据系统完成交易,无法撤销;
6、追索未收到线下付款不可点清偿签收;
7、系统存在承兑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保证人名称、背书人等名称错填识别风险;
8、担保公司如何对商票担保增信,增强商票流通及融资能力。
四、票据市场发展趋势
1、应收账款票据化,标准化票据将高质量回归;
2、票据工具电子化,电票替代纸质汇票、支票、网银转账;
3、电子票据交易集中化,交易利率透明化,银票微利;
4、交易集中商业承兑化,商业承兑迎来直加转机遇,发展优质商票;
5、融资工具票据化,商票融资替代短融、超短融、流贷等;
五、票交所时代的票据市场展望
1、票交所设立后的票据市场格局与交易变化;
2、商业银行如何在票交所集中交易中盈利模式;
3、转贴现交易策略,波段交易、趋势交易、错配交易;
4、商票定价将趋于直贴行承兑的银票,商业承兑直+转盈利模式。
六、商票保贴授信与盈利模式
1、主债务人授信商票保贴;
2、持票人授信商票保贴;
3、保证人授信商票保贴;
4、主动授信商票保贴;
5、收款人授信商票保贴;
6、背书人授信商票保贴;
7、融资租赁商票保贴。
02
讲师介绍
A老师
票据市场青年专家 法询金牌导师,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B老师
某国有行总行培训中心首席讲师、经济师。国内知名票据市场发展趋势与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方面专家,老师对票据法律法规、票据市场发展变化、票据业务风险防范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实践经验。参与过《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讨论、2010版票据的研发、票面设计等工作,对票据交易规则、2010版票据工艺防伪、版面印刷设计等全面了解
03
培训形式及费用
时间地点:北京站:4月8-9日 ;
(包含培训费、场地费、午餐、教材费用)
费用:3800元/人
(发票课开具咨询费、会务费、培训费)
3人及以上团购参课,每人立减¥200元
参会福利:
参会学员名录 ;同业交流;八折办理高级会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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