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沿着蒲塘路拐入一条小径,5分钟的颠簸后,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排排2米多高的树苗,放眼望去绿油油的一片。在这片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大塘镇的授权种植基地里,生长的正是猕猴桃界赫赫有名的“金红1号”。
当年,它的知识产权转让曾创下天价,正是因为味道清甜可口,这枚小小的果子近3年来饱受被侵权之苦。随着成都中院、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的下达,全国首例无性繁殖品种侵权案件尘埃落定,小小的猕猴桃又让种植户们看到实实在在的前景和希望。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鲜活的案例是有力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最好证明,一件植物新品种官司可以播下乡村振兴的“金种子”,也可以撬动一个企业乃至一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博弈国际市场。
2014年,四川依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700万元知识产权费从扬州一家公司获得了“杨氏金红1号”植物新品种权。虽然价格昂贵,但对于亟待需要引入一个好的猕猴桃品种的依顿公司来说,他们认为这个费用是值得的。果然,2019年,由依顿公司选送的“金红1号”猕猴桃在国内的一次权威品鉴会上获得金奖,同时获奖的还有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的一家合作社。
“我们发现,这家合作社出产的猕猴桃无论外观还是口感跟金红1号一模一样,事情立刻引起了警觉。”依顿公司诉讼代理人王怀庆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他们发现合作社种植的7000株猕猴桃树,是从他处购买“金红1号”猕猴桃树枝条后进行嫁接而来的。
依顿公司认为合作社的行为构成侵权,随后,授权全资子公司四川依顿猕猴桃种植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成都中院一审认为,合作社种植的品种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且具有商业目的,损害了品种权人的利益,侵权成立。考虑到合作社的树木已经进入结果期,如责令全部铲除将让种植户蒙受较大损失,2021年8月,成都中院基于客观现实,判定不铲除树木,判决合作社向依顿公司支付品种使用费及赔偿维权合理开支。
合作社不服,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二审,近期,最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一审判决,合作社除了支付2019年至2020年的许可费用11万余元外,从2021年7月开始,按每株猕猴桃树每年10元的价格向依顿公司支付品种许可使用费。
在最高法院判决后,该公司已经和合作社达成一致,形成合作,合作社不用砍树,继续种植,公司也给他们很多的优惠帮扶措施,并全力协助他们在区域内通过公司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来管控好种植端,种出高品质的果子,今年公司就会将马边金红1号出口到东南亚市场,从而实现双赢。
在种植基地浓密的树荫下,专程赶来接受采访的依顿公司总经理牛森林看着长势喜人的猕猴桃树高兴地表示,法律支持我们,让我们经营方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也更树立了产业发展的信心,为未来金红1号猕猴桃的种植推广以及规范有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牛森林坦言他们最怕的就是种植户乱种滥种,打官司不是要把对方搞死,而是想要一种良性循环。四川不缺猕猴桃,本地的几个猕猴桃品种因为没有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无法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导致“千家果”口感参差不齐,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川依顿猕猴桃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牛森林接受记者专访
“不瞒你们说,在一审判决后,就有种植户主动找到我们,想纳入到公司统一的管控营销体系,这就是一个好的开端。”他告诉记者,业外人士也许不太清楚金红1号的“江湖地位”,但是业内人士以及美食家能“秒懂”这个品种。“那就是美味可口价格公道的代名词。近年来,我们的猕猴桃除了少量投放国内市场外,主要销往东南亚国家。2018年第一次上市的时候,金红1号在新加坡2周内售罄3万公斤,最贵的卖到了每颗10.8元人民币。可以负责任地说,在口感上,我们完全媲美新西兰著名猕猴桃品牌‘佳沛’。”
“无论是果实品质还是树苗抗性,在国内数一数二。”都江堰市猕猴桃协会会长晏志强告诉记者,在农业领域,选种第一重要,种子选对,成功一半,金红1号目前优于其他红心猕猴桃品种,因此不能只是“捏”在手里,而是应该通过各种合作模式进行推广。
在依顿公司看来,公司通过自身的国内国际渠道卖好果子,在知识产权法律的强保护下,在当地政府、协会、种植户的支持下,大家分工明确齐心协力解决猕猴桃如何种好、如何卖好的难题,形成良性循环,让种植户得实惠,企业有发展,才能真正助力乡村振兴。也只有尊重种业知识产权,才能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农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
“全国最好的红心猕猴桃适生区在四川,目前,成都的蒲江大邑都江堰片区是金红1号的主要种植区,国内的安徽、湖南也有种植,公司规划未来5-8年,全球种植金红1号20万亩,争取产能达到30万吨-50万吨,实现年销售额100个亿的产值。未来,随着南半球有了种植基地,我们的猕猴桃也将实现‘全球全时化’供应。”依顿公司表示。
3月21日,四川省高院首次发布《四川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2022)》,同时发布了包括“依顿公司与马边某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在内的6件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依顿公司与马边某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在列。
“我们也希望,通过种业知识产权的强力保护,能带动猕猴桃产业增值,让土特产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晏志强说。
据悉,2018年起,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已位居世界第一,种业进入了自主创新驱动的新发展阶段。四川在全国种业版图中地位非常重要。作为集中管辖四川省辖区内植物新品种权属、侵权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法院——成都中院表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法院的使命。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摄影/视频 李冬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