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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出台《镇江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将重点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520家、1200家;家庭农场联盟或者家庭农场联合组建的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综合协调机制)市(区)全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入库辅导员超100人,组织实施“百员带千社(场)”,建设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方案一是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建立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制度、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二是提升主体能力水平,提升主体带头人素质、增强主体产业引领力、参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三是提升融合发展水平,促进主体融合发展、深化社企对接合作、提升联农带农水平;四是提升指导服务水平,完善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主体服务中心、强化试点示范引领。
责任编辑:王浩
来源:镇江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