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档案 系列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档发〔2022〕4 号 ) 要 求, 以及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浙人社办发〔2023〕6号 ) 规定, 现将 2023 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5 月 20 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 一 ) 初级资格考试
9:00-10:30 档案事业概论
13:30-15:00档案工作实务
(二) 中级资格考试
9:00-10:30 档案事业概论
13:30-15:00 档案工作实务
( 三 ) 副研究馆员考试
9:00-11:00 档案高级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 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 一 ) 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 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 1 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 2 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 4 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 6 年。
6.高中、 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 10 年,并担任助理馆 员职务 4 年以上。
7. 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 作满 1 年。
( 三 ) 报考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
已取得档案馆员资格或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 档案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全日制教育的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计), 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报考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省档案局,0571-81051953,81051960。
三、获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1.初、 中级电子资格证书
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达到合格 标准,并符合承诺制报考要求或通过考后报考资格核查,方可获得相应的电子资格证书。
2.副研究馆员成绩合格证明
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 自核发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 一 ) 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 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 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 二 ) 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 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不进行考后核查,直接进行网 上公示(除个别有情况反映外)。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包括“不 适用告知承诺制”) 和报考情况存疑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核查。
( 三 ) 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 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同时不要随意点击, 以免误操作。
( 四 ) 在考前、考中、考后 (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 阅卷、成绩证明使用等) 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 取得的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 一 ) 报考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 3 月 31 日至 4 月 10 日,登录浙 江人事考试网 (http://zjks.rlsbt.zj.gov.cn ),按报名系统设置的流 程,完成网上报名事项。
1.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 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专业工作年限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 (如考试级别、专业、 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 ( 照片处理工具和 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以及学历(学位 ) 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
2.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经检查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 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其中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报考资格考后核查时需提供)。
3.报考成功的考生,应于 5 月 15 日至 19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 试网打印 “准考证”,按 “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 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 考试。
(二) 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 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 止选错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经 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 “确认”或打印 “报名表”。若发 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需联系我院处理。
2.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 ( 即:考生的工作 地或居住地应在我省)。若非我省考生,或由于报名人员报错信 息、漏交费和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试成绩或成绩合格证明使用等受影响的, 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3.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 一一对应报考人员进行交费,以免漏交费或错交费。在试卷预订 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88395085。
六、收费依据与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初、 中级考试收费标 准为每人每科 55 元,副研究馆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 75 元。考 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 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 “浙里办”APP,
在 “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七、考试大纲、题型及相关规定
( 一 ) 初、 中级考试
考试大纲:见《浙江省档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 试大纲》。初级考不含考试大纲第一部分 “档案事业概论”中的 第四章、第五章内容, 中级考全部内容。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
(二) 副研究馆员考试
考试大纲:《档案高级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规定 的内容。现行档案法律、法规与规章,重要的档案管理国家 (行 业 ) 标准与规范等。
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结合,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初、 中级与副研究馆员职称考试大纲可在浙江档案网 ( www.zjda.gov.cn ) 自行下载。档案法律、法规与规章,档案相 关国家 (行业 ) 标准与规范可在国家档案局官网 ( www.saac.gov.cn ) 与浙江档案网查阅。参考书目为《档案事业概论》《档案工 作实务》( 中国商业出版社 2020 年版),征订咨询电话:0571- 85119743、85118979。参考书目中与新颁布法规标准不符的,以新法规标准为准。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 证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 原件方可 入场 ( 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至考试结束时 间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应考时,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准许携带黑色墨 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刀、钟表 (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功能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 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考生在 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 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 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 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保留监考 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八、考试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 一 )成绩公示。考试成 绩经 省人力社保厅确定合格 线 后 ( 各科 目 原 则上按试卷 满分 的 60%划 定 合格标 准), 对应试科 目成 绩全部合格, 且使用 告知承诺 制的 报考人 员, 上 网公 示 10 个工作 日。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档案局组织各 市 (及义乌市) 档案管理部门实施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我院 负责核查。
(二)考后核查。对成绩合格但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 适用告知承诺制”) 和报考情况存疑的报考人员, 由省档案局组 织各市及义乌市档案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考后核查,考后 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由省档案局另行通知。负责核查的人员 要加强与核查对象的信息联络,谨防遗漏。核查工作完成后,相 关工作人员要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及时报送。逾期不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可联 系的电话号码 (报名后如有变更的,要及时告知更改),若所留 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试合格成绩经公示和考后核查后,由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 格人员文件,我院依据该文件制作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与考试成绩一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 ( www.zjzwfw.gov.cn) 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从“便民服务”—“高级职 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可下载打印本人“资格证书”或“成 绩合格证明”。
九、有关要求
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各市 (及义乌市) 档案管理部门应密 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 (工作计划见附件 2 )。要做好考试服务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努力 创造安全、良好考试环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 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 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 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 ( 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考试辅导班
档案管理培训与资质证书咨询电话:
13241838330 杨老师
18601296758 黄老师
13287785613 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