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25 10:10:12 来源:新京报收集编辑: 据乐山中院官微消息,2023年3月24日下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剑南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对被告人乔天明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私分的国有资产及其相应收益予以追缴,返还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全文如下:编辑 刘茜贤 来源 乐山中院官微 值班编辑 古丽去缅北发财的梦,该醒了今天有多少人是被窗外风沙声吵醒的?女性未婚不婚者,选择早早立下遗嘱最近微信改版经常有读者朋友错过推送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