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广西财政厅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财政政策赋能,助力形成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桂林市成功获评国家“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桂林市灌阳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成功入选国家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75.52亿元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自治区财政厅紧紧抓住宜居城市建设这个牛鼻子,统筹资源助力城市更新行动。该厅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争取2.77亿元支持城市以及县城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争取4.36亿元支持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该厅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25.07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协同,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的美好向往。该厅加快推进实施《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通过一般债下达全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补助资金7亿元,支持整治改造提升城市背街小巷4086条,打造精品城市背街小巷50条,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打造“路平水畅、墙美线齐、灯明街净、城绿巷通、文明有序”的城市背街小巷。
该厅筹措中央和自治区本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3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5502户,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筹措资金0.39亿元,支持开展边境8县农村简陋瓦房改造,改善边民住房条件,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持续通过直达资金系统监测督促各市县资金支出进度,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提前实现全部竣工,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
该厅统筹0.3亿元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两延伸”项目实施,不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资金1850万元,重点支持23个市县开展城镇道路、供水供气、排水治涝、公共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乡村振兴资金安排村屯公共照明0.3亿元,有效提升村民生活品质;安排建筑节能项目0.4亿元支持重点关键建筑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安排0.5亿元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有效缓解居住于既有老旧住宅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群众的出行难问题。(陈自林 谢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