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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6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取消了对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会上回应表示,在全国范围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取消备案登记,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外贸创新活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束珏婷表示,去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这是外贸经营管理领域重大改革举措,是中国政府坚定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制度创新。
外贸经营权是国家赋予外贸经营者的一项基本权利。2004年以来,我国外贸经营权管理长期采取备案登记制,相关市场主体只需完成备案登记即可成为对外贸易经营主体。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试点三年。
“目前,商务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取消备案登记后的工作衔接。”束珏婷表示,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完善外贸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