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淄博市税务局提醒您,请在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考虑系统拥堵的可能性,建议您于12月10日前完成缴费。)
一、缴费基数及缴费额
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采用“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征收模式,养老保险缴费人可按月、季、半年、年申报缴费,自行选择缴费基数确定缴费额。医疗保险缴费人按年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缴费基数为7069元。
二、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
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初次使用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点击“灵活就业”→选择“医保自主申报”或“人社自主申报”→增加人员→勾选“险种”,输入费款所属期起止年月→填写“缴费基数”→核对缴费信息,点击“缴费”。
2、 支付宝缴费
登录支付宝(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市民中心(可直接搜索“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使用服务→点击“灵活就业”→选择“医保自主申报”或“人社自主申报”→增加人员→勾选“险种”,输入费款所属期起止年月→填写“缴费基数”→缴费。
3、其他渠道缴费
您还可以通过爱山东APP、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山东税务手机APP等移动办税平台,部分银行网点柜面、银行APP(具体可咨询当地银行)等渠道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
1.首次参保需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
2.您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渠道为其他人代缴社保费。付款前,请确认参保机构、缴费年度、缴费金额是否正确。
附:社会保险费业务咨询电话
税务局:12366
人社局:12333
医保局:0533-3120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