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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澳門日報收集编辑:澳門日報
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无可厚非,为了令子女成功入读心仪学校,可谓出尽奇谋,不过透过“心思”换来的可能是刑事责任。校方宜订立明确指引和相关申报机制,防患未然。
如果有人以提供利益,要求学校校长或教职员作出违背其职务义务的行为,或试图影响他们的工作决定,可能会触犯《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所规定的行贿罪;而如果行贿对象是公立学校的教职员,甚至会触犯澳门《刑法典》所规定的行贿罪。此外,为完善学校管理,校方应该订立既定的招生准则及教职员收受利益指引,明确规定收受利益的申报要求及处理方式,避免瓜田李下及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有规可循,学校教职员亦不会无所适从。家长们当然希望子女成功入读心仪学校,“赢在起跑线”,用正当的方式取得入学资格,为下一代做好榜样,共建公平及良性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