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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岗、公示和聘用”的招聘方式,同时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1)《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电子学历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1份;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放宽年龄条件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需提供工资流水及养老保险缴费(社保局开具)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蓝底1寸近期证件照6张;
(6)在职人员需要提供《2023年铁锋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7)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龄在45周岁须提供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可累计缴纳满180个月证明材料(龙江人社APP打印或社保局出具明细并加盖公章);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9)符合省政府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需提供退伍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统计名册》及《审批表》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现场报名地址:铁锋区卫健局(铁锋区中东小区11号楼区卫健局400室;报名联系电话0452-2121948)。
3.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每日8:30—11:30、13:30—16:30)。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在“铁锋区政府网站http://tfqzf.gov.cn/”上通知进入笔试人选。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包括综合素质科目和岗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在考试内容上采取综合出题,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对外发布同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意愿与拟任岗位的能力、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果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优先,否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考核
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生选岗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具体单位),不服从选岗规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及放弃选岗资格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铁锋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后5年之内仅可在本区内事业单位流动。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拟放弃聘用资格的,需在公示期前提出申请。
三、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铁锋区机构编制管理,享受相同单位性质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三)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情况核准空岗后,按照程序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个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2023年3月17日
齐齐哈尔大学招聘工作人员66人
2.报名须知:招聘公告统一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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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资格审查
学校将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网上缴费
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后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五)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 本科、硕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3) 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及相关岗位要求的比赛获奖、等级、资格证书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教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项目、获奖、专利、著作等,署名为第一作者)。
(4) 现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应聘我校所招聘岗位,并且应聘成功同意协助办理人事手续的证明材料(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提供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原件(需盖章、签字)(见附件2:《齐齐哈尔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3.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4.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应聘人员笔试统一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笔试联考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西医临床),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看)。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哈尔滨市,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考试的,要注意: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讲课或专业技能示范)、专业问答、教科研成果汇报、结构化面试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几点说明
1.聘用人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6年,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监督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zhaopin@qqhru.edu.cn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