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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营商环境局印发《鼓励市场主体应用“码上诚信”的指导意见》,推动“码上诚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鼓励市场主体应用“码上诚信”,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营造诚信守约的社会氛围,重塑龙江营商新环境。
“码上诚信”将归集8类涉企信用信息,
3天内完成信息核验,
5天更新赋码。
“码上诚信”信用信息内容将采集“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及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守信激励信息、失信惩戒信息、自愿注册信息、主动承诺信息和其他能够反映信用状况的信息。
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赋码时,先预置码后,归集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的相关信息并确认上传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市场主体对“码上诚信”信息内容认为需要立即更新或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站栏目向信用信息归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市(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将核验结果告知申请人,并于2个工作日反馈省公共信用中心及时更新。对于经核验不属于异常信息的,有关部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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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立馨
编辑:刘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