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茶叶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
全市广大茶农、茶企和茶叶经营者:
“日照绿茶”是我市规模最大、基础最好的农业特色产业,是代表日照城市形象的“金名片”,维护日照绿茶质量安全是每一位茶农、茶企和茶叶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正值茶园春季管理和茶叶生产即将开采的关键时期。为规范茶叶种植加工经营行为,维护广大茶农切身利益,特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加强春季茶园管理
按照“四早三防”的原则,“四早”即早清园、早施肥、早浇水、早修剪;“三防”即防倒春寒、防病虫害、防干热风。四月初至五月初,容易出现倒春寒,要根据气象预报及早防护,可采取霜前扣膜、茶园喷水等措施来预防倒春寒。春季茶叶采摘应掌握应采尽采、主采一芽一叶初展叶的原则,确保不掠夺性采摘。应及时进行浅耕松土,深度5-10厘米左右。提倡茶园使用有机肥、水溶肥。
二、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所有茶叶生产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日照绿茶种植管理规范,避免过量施用化学肥料,禁止使用茶叶禁限用农药,不建议使用化学除草剂,不允许使用未登记在茶叶上的赤霉酸类产品(如920等)。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幅度提高了处罚力度。对违法使用禁用农药或销售含有禁用农药农产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任何企业和加工户不得制售假冒伪劣日照绿茶产品,不得违规使用日照绿茶及他人注册商标,不得虚假销售、过度宣传包装和不正当竞争,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查处。
三、积极参与“谷雨工程”
今年我市继续深入实施日照绿茶“谷雨工程”,推动日照绿茶标准化、优质化、品牌化提档升级。“谷雨工程”实施离不开广大茶农和茶叶经营者的参与支持,需要大家积极维护提升日照绿茶市场信誉和品牌形象,主动配合全市茶园面积、茶叶企业摸底调查,实行茶园鲜叶抽检全覆盖、茶叶加工环节抽检全覆盖,保证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
日照市茶叶科学研究院
日照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3月
来源:日照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