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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麦读收集编辑:青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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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读君按:法律从来不只停留在书本与理论之间,当法科生闯入真实生活,面对的是比书本更丰富的世界:人类悲欢与法律理性,职场规则与人性幽微……结尾沉甸甸的感悟,简练却深刻。原题=为实习奔波的一年:法科生的四段经历与一个感想
从2022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未曾想不觉间我已借四段实习经历之机切实接触实务工作满一年。
回头来看,过去一年确实经历丰富亦由此生发诸多感慨,但一旦诉诸笔尖,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在碎片化时代,突然要以一种系统性表达的形式来对过往经历进行重新编排,多少让人为难。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以时间先后顺序来向大家叙说我过去一年的实习经历,希望能够让大家对法学就业的各种可能管窥一二,从而选择尽量适合自身的职业岗位。01
2022年3月-2022年6月:法律援助中心常驻志愿者由于在大三下学期选修了法律诊所课程,所以我有幸在法律援助中心担任一学期的常驻志愿者。坦白讲,这是我在系统学习完民法、刑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后第一次亲身体验真实的实务工作、第一次亲自办理实务案件。在诸位老师的信任与鼓励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帮助下,我,一名本科三年级在读的毛头小子和法律实务新手,有幸和另一名同龄搭档一起亲自接待来访当事人并帮助求助者撰写诉讼文书、搜集整理各种证据并制作证据清单,解答求助者的诸多困惑并给出我们自认为较为合适的法律应对方案,甚至全程参与乃至亲自代理了两起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性质决定了来访者大多皆为社会底层人士或困难群体或精神疾病患者,也决定了来访者所遇见的法律纠纷多是劳动纠纷、社保纠纷、婚姻家事、民事侵权、征地拆迁、租赁纠纷、行政诉讼、借贷纠纷等案件。当然,其间也不乏怀着“白嫖”心态来中心咨询大额民商事纠纷的精明分子,比如,在笔者值班期间就听闻一研究生学姐遇见一起保证合同追偿权纠纷一案,该案所涉标的额以百万元计,由于对法律援助具体规则尚不熟悉(根据法援规则规定,本不应接待此类当事人,毕竟其难以被归为社会弱势群体)且当时时间充裕,该名研究生学姐在得知详情后依旧全程参与该案并帮助来访者最终胜诉。可笑的是,在学姐将相关诉讼文书及证据材料全部准备妥当完毕后,该来访者以学姐尚为学生为由拒绝学姐作为其代理人出庭辩论,转而拿着现成的材料另寻一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答辩,结果是,该律师完全参照学姐所准备的文书参加庭审,并未在此基础上再行修改任何东西。这也是我们学生在法律援助中心从事实务工作时最容易被戳到的痛处:相比于律师,来访者多会在潜意识里仅因我们的学生身份而看低我们,不太信任我们。或许正是基于此种考量,法援中心后期联系了与其关系密切的一个律所,以保证在每个工作日内除常驻志愿者外有名执业律师也在中心值班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由于笔者所处法律援助中心并非当地政府部门主办直管,而是由学校自己主办主管,所以中心不会接受任何刑事案件(但是在笔者值班期间还是帮助求助者办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会刻意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援助比例。作为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准研究生,笔者曾为此十分愤懑:如果像我们这样的法援中心都有意回避一些行政诉讼案件,那么那些困于行政案件的弱势群体又该如何化解相应纠纷呢?当他们去寻求当地政府部门所设法援中心之帮助时,我们能充分期待政府法援中心会给予其积极援助吗?仅在笔者作为中心常驻志愿者的这几个月里,就已先后因一起“被强制精神病”案件、一起强拆案件而痛苦不已,实在难以想象身处其中的弱势群体又忍受着多大的精神折磨。由此,这也给长期从事法援工作的志愿者提出了一项核心要求: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让情绪影响自己对争议案件的法律判断。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性质已经预先决定了来访者多为社会弱势群体,所涉案件之案情往往也较为“凄惨”,倘若志愿者共情能力过强或控制情绪能力过差,往往会导致其无法从来访者的各种叙说中捕捉有效、关键信息,从而影响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导致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低下——请记住,我们不是来听故事的,而是来帮助别人解决问题的。当短时间内来访者过多时,倘若我们沉浸在别人的故事中难以自拔,这无疑会导致接待效率低下,从而引发来访者的不满,影响中心乃至学校的声誉。同时,我们不应对来访者的叙说全听全信,预设来访者所说的话即为案件真实情况,这点是笔者在实际接触法援工作一段时间后才悟出的道理。事实上,这也是一名律师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时应牢记的一个道理,否则不仅会让自己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还会让周遭怀疑你的专业能力从而有损自己的名声。在从事实务工作后笔者才愈发觉察,相比于法律适用,发现日常生活事实的真相并从中提炼归纳出法律事实往往系更优位更重要更困难的事情,而这一过程并不能过度依赖当事人的个人陈述,因为当事人在叙说案件事实时会在不自觉间添入自己的情感、理解与深层观念,这些要素都会污染事物的本来面貌,进而干扰我们对案件的判断。比如,在笔者所接受的唯一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当求助者第一次来到中心时未带任何书面材料,仅凭其口述笔者大概还原了下案件事实,但是当求助者第二次携带大量书面材料到访中心时,根据其提供的书面材料所还原的案件事实迥异于上周笔者依据当事人口述所还原的事实,由此也能够理解为何法援中心特别要求志愿者们在当事人未携带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拒绝援助。在专业技能之外展现态度是笔者在法援中心担任志愿者时悟出的第三个道理。过硬的专业技能当然是从事任何法律行业所必备的基础要素,但是除此之外,展现态度是让自己从中胜出的一大法宝,在法援中心工作尤其如此。在每个工作日值班期间,法援中心都同时配置有至少四名志愿者,经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某些志愿者特别招人喜欢,不同的来访者都对其予以额外的信任,更愿意与其谈话叙说,这是为什么呢?根本原因就在于态度。那些招人喜欢的志愿者往往在动作、神态、语气等方面都会表现得更为热情更为真诚,对不同到访者都展现出同样的优良服务态度,这便是志愿者间的差距所在。事实上,只有当事人愿意向我们诉说,充分信任我们,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够得以顺利进展下去,双方才是合作而不是对立关系。笔者对此感受颇为深刻。在前述笔者所接受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正是由于笔者因两次判断案件事实迥乎不同从而导致双方互不信任、互不愉快,所以最后该案不了了之,来访者带着愤懑的情绪扬长而去,我也怀着激动的心情呆坐在原地。而在笔者亲自代理的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正是因为笔者始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确认每阶段工作,所以当事人非常信任我,从而为之后的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正是因为当事人给予我正向反馈,所以我自愿花功夫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尽管这个案件在笔者看来并无任何难度可言。起初该案欲在工商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调解了结,但在行政部门无原则和稀泥的情况下,调解显然无望,所以最终我们依旧寻求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应法官要求,我们在变更诉讼请求后顺利胜诉。 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之前,我整日沉溺于法学理论研究和探讨,并不关心实务工作,更不会去进行类案检索并从中归纳出一般裁判规则。但是自从担任法援中心志愿者之后,我开始逐渐在实务中发现法律的真正意义:定分止争,保护合法权益,尽可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也越来越多地关注具体的案件、具体的疑难点,不再仅是终日沉浸于故纸堆里去爬寻一个又一个学者在理论上是如何论说的。就我个人而言,法援中心的实习经历让我初次看见实务的意义,其之于社会上人的意义,之于法学研究的意义,之于法学学科本身的意义。最后,在作为志愿者从事法援工作的过程中,我和我的搭档意外收获了一面锦旗,这确实让我们欢欣鼓舞,觉得自己在从事一项有意义、有价值的工作。不得不承认,在法援中心当志愿者确实让我体会到一种别样的快乐:单纯地以自己的专业技能助人的快乐。02
2022年7月-2022年8月:区应急管理局法规科就在刚刚结束法援中心志愿者工作后,青马班暑期见习就让我立马体验了一下基层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工作。应急管理部门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出现的新的职能部门,系应急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愈发深入、行政法治理念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基层执法机关中的法制审核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另笔者极为惊讶的是,笔者暑期实习所在的执法机关法规科无一人系法学专业出身,当笔者借系统内网查看全市各区应急管理局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时,更是大跌眼镜:各区应急管理局普遍没有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即使有,也是零星的一个或者两个。由此可见,基层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实际上,我所在的法规科并不仅仅负责区应急管理局的执法工作和法制审核工作,除此之外,其还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的各项宣传工作。
只有在基层执法机关实习后,我才深刻理解到基层执法人员的难处:在纪检监察改革日益深入的当下,基层执法机关一方面要应对传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监督及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另一方面又要应对以纪委为代表的党内机构监督,这就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在相当程度上不敢罚不敢管,因为一旦管错,就面临着各种处分和内部责任。另外,《安全生产法》将应急管理部门定性为综合执法机关,起到兜底的作用,但是,由于法规范间的区隔作用并不明显,这就导致应急管理部门的职权职能并不十分明晰,哪些应管哪些不应管到最后端赖于应急管理部门的领导同其他同级职能部门“扯皮”的结果。虽说《安全生产法》如此安排的意旨是给基层执法机关留有裁量余地,但在多重监督压力下,过大的裁量余地也意味着过高的犯错风险。最后,基层执法机关又不能彻底不管以“躺平”,因为权力监督不仅着眼于积极行权过程中的越权现象,也时刻关注消极不作为场合下的缺位痕迹。在能动政府干业绩的驱动下,各级领导也不甘于做躺平干部,而是热衷让下属部门主动出击、从严监管,甚至不惜以“一律顶格处罚”的执法标准来要求部门执法人员。综上,在多重因素叠加下,基层执法乱象频生也就不足为奇。正是趁此次实习之机,我系统学习了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范,拓宽了自己的知识边界,并协助执法人员及外部法律顾问审核过往所办案件,发现不规范之处并予以及时修改,成功防范内部处分及外部行政诉讼风险。此外,我还应部门工作人员要求撰写了一份权力清单,系统梳理了在现行法体系下,应急管理部门的职权边界究竟在哪。此前我并未深刻体验过各职能部门间的“扯皮”,但是这次实习让我切实感受了下部门间的权责博弈。在笔者实习期间,突发一起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多部门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开会商讨事故后续处理等问题。在会上,我亲身经历了各部门间就资金调用问题的激烈争论,在查阅相关法条后,我给出了较为妥当的答案。尽管法律规范对此规定甚为明确,但是在考虑到部门间的实际情况、财政资金分配等多种现实因素后,我反而没有以前那么有底气——仅仅依据法教义学的方法来适用法律,似乎并不能彻底解决社会问题,相比于逻辑推演,功能主义的主张并非纯无道理可言。在我个人看来,基层执法机关法规科的工作是相当枯燥无聊的,每天都是填报各种材料、公文写作、执法案卷整理、应对上级各种检查、外出宣传等工作。就上级检查而言,如果是单一上级部门检查自然无足大碍,关键是在多重监督体系下,基层执法人员根本不知道应以何种标准为准来应付各种检查,比如,在笔者实习过程中,就某一案件裁量问题,司法行政部门与纪委便形成两派不同意见,这让当时的我甚为头疼,不知如何是好。其实这与各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的法治观念淡薄甚为有关,裁量本身就意味着选择,怎么可能有一种确定的答案呢?问题是作为下级部门的“我”这样说根本不会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因为话语权不在下级而在上级。最后,暑期实习整体上是快乐的,我甚至两度通宵去爬山看日出然后再赶忙回来干活。比较巧合的是,在我第二次去爬山看日出后,迅即出现当地疫情通报信息,于是乎,我被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拉去隔离了一周时间,变相摸鱼了一周。最让我痛苦的是通勤,从区政府安排的人才公寓赶往区应急管理局,单程所需时间约莫30-40分钟;从学校宿舍到区应急管理局,单程所需时间约莫2个多小时。这让我切身体会到过长通勤的非人性,也更加理解了当时热播的韩剧《我的解放日志》中主人公因过长通勤而深感疲惫、困顿与劳苦的心境。如果让我选择未来工作,我绝对不会选择需要超长通勤才能抵达工作地的工作,也不会选择这种甚为重复且无聊的工作,或许也正是如此,基层执法机关才难觅正规法律人吧。《写给年轻法律人的信》
一句话推荐:豆瓣评分9.2!陈少文老师利用书信问答的方式解答了年轻法律人会遇到的各种难题,这些解答温暖而坚定。很多读者读完的感觉都是:如果早点遇到本书该多好!其实这本书适合所有年轻人,不仅仅是年轻法律人。03
2022年10月-2023年1月:北京某律所(线上实习)待9月份保研成功后,在身边好友的“怂恿”下,我终于在众多实习讯息中找寻到一份行政监管与合规岗的实习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我甚为欣喜,觉得自己无比幸运。然而,限于当时疫情及不明原因的北京健康宝弹窗,我无奈选择线上实习方式。待正式开始工作后,我才明了为何实习生招聘中格外强调行政法理论功底,因为我起初的实习工作就是围绕一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关注度的案件进行行政法理论研究并将相应成果转化为实务工作可资利用的资源。这是我第一次以律师助理的身份参与到法律事务工作之中,非常感谢我的带教律师,让我能够在身心愉悦的情况下接触诉讼业务(行政法、刑事法、经济法、民法等)及非诉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通过此次实习,我愈发认为,相比于眼花缭乱的各种附加技能和实习经历,过硬的专业技能才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在我作为律师助理实习的三个多月里,接触到了各种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这极其考验我们的法律检索能力、自我学习与理解能力及法律基础知识掌握能力,倘若我们在这些方面有所欠缺,便无法在激烈的法律市场中胜出。因此可以说,专业才是律师的根本。态度也是专业的显著体现,没有端正严谨的工作态度,竞争力同样无从谈起。实习中所遭遇的一次法律意见书撰写经历就令我印象深刻:在就信息化项目是否属于招投标法适用范围撰写法律意见书时,我所在的律所和另一家上海大所出现了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在带教律师的指导下,我仔细对比双方观点的各种依据,竟惊奇地发现对方律所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完全抄袭自某公众号此前发布的一篇文章,一字未改,且该篇推送文章夹杂着不严谨的段子叙事,这让我瞬间信心大增,坚定了自己的已有判断。最终,我详细剖析了对方观点的错误之处并在原有论述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了我方观点论证过程。这一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态度之于工作的重要性,一个端正的工作态度是我们成功的必要前提,无论从事何种行业,优良的态度必然是不可或缺的。与态度相伴随的是细心。在笔者实习期间,曾多次帮助高级合伙人制作ppt和动辄十几万字的投标文件,经历过多次投标书撰写后,我深刻体会到细心的极端重要性,有时候确实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一个微小的错误,比如错别字、证件未更新等,就会导致之前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投标失败很可能意味着来年的创收空间缩减,团队的日子便都不好过。在一个案源拓展愈发艰难的时代,寻求稳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方为上上策。另外,非诉业务更考验我们的耐心与细心,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中,尽管笔者始终觉得这类事务相当枯燥无聊,但一想到细心的重要性,便不得不强打起十二分精神来以继续干活。由于带我的高级合伙人非常体贴人且我的律所实习系线上实习,所以我并未感受到律所疯狂加班的那种高压态势。但是从我身边好友的律所实习感受来看,我这种略为悠闲的律所实习堪称“奇葩”,当下更为普遍的仍是无休止的加班和熬不完的夜。“拿命换钱”或许并不是一句玩笑话。总之,在笔者看来,律所非常适合那些极其热爱法律且有开拓精神、自驱力强且身体硬朗的同学,如果你身体欠佳,那么律所未必是你的最优选择。值得注意的是,选择成为律师就意味着你不得不始终保持开放的心态,接纳各种新知识,永远走在时代前沿和学习的道路上,这不仅仅意味着我们要始终关注法律动态,更意味着我们需要关注其他学科知识和行业生态。如果我们想成为一名卓越的律师,就必须始终保持开放的心态和强大的自主学习能力。
待春节过后,在同学的引荐下,我又投入到了新的实习工作中,这次是省高院民×庭。
之前笔者在某基层法院刑庭实习过三个月,本以为省高院不会像基层法院那般天天忙着结案,事务繁忙,结果是省高院也和基层法院一样忙着结案,这超乎我一开始的想象。在笔者看来,省高院结案压力增大与员额制改革、审级调整、立案审批制改立案登记制、审理规范化等多重因素有关。笔者目前在省高院的工作主要是帮助法官撰写案件审理报告、校对裁判文书并帮助书记员整理卷宗、邮寄文书、退卷等。管见以为,无论是基层法院还是中院抑或省高院,实际上工作内容都基本一致,并无多大差异,结案压力也均日趋强化,那种所谓“一躺躺一天”的期望已经不再是现实。如果你渴望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且热爱法律事业,那么法官绝对依旧是一份不错的工作选择。只是在员额制改革后,何时能够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变成了一件未知的事情,笔者曾见过有法官助理等了十年左右仍未能如愿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在公务员降薪潮的背景下,法官的薪水也显受影响,有所下降。如果你特别想依靠自己的专业技能来发财致富,那么相比于法官,律师或许是更好的选择。毕竟在当下,公务员薪资很多时候不单单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关乎政权正当性和人民获得感。公务员中的法检序列人员薪资尽管高于一般的编制人员,但也没有现在年轻人所期望的那么高,如果没有想清楚这些就慌忙入场,恐怕到时候会陷入是走是留的长期纠结中。在员额制改革后,法官身上的重担显然更甚,尤其对于刑事案件审判员而言,更是如此。此外,前述所言纪检监察改革并不仅影响所谓行政机关,近年来也愈发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内部运作,如何在多重考量下裁判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结果,着实考验法官的综合判断能力。通过近一年的实习,我有幸接触到四种不同的法律职业岗位(公职律师往往需要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这极大地丰富了我对各种职业的认知,让我看见了真实的世界,也让我明了法律实际上是怎样运作的。在笔者看来,每种职业都有利有弊,我们需要做的不是选择一种完美无瑕的职业(事实上,这世上也根本没有什么完美的职业),而是选择一份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毕竟,适者生存。虽然职业多变,但内在不变的是对法律的热爱与持续追求、对他人的真诚态度、强大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严谨周密的工作习惯,这些品质能够让我们脱颖而出,从而寻觅到自己想要的“果”。 由于笔者并未接触过其他职业岗位,所以仅分享至此,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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