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精神一词从“entrepreneurship”中翻译过来,使人以为它是指一种“精神”,它其实不是指精神,而是指一种理性,如不确定性下的“判断”,这是从企业家个人的角度,下面从社会的角度,说明企业家精神是理性概念,是理性的产物,而不是一个“精神”概念。
这里区分两种理性,一是正确认识自己利益的理性,二是在“局限”下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理性。正确认识自己利益的理性,是指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在于社会,因此社会好了,自己才能好,因此他要支持有助于社会走向繁荣的思想和规则。这种理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很大程度上是习得社会何以繁荣的“知识”的结果,经济学提供这种知识,这种知识也可以通过贸易的方式传播,如英国把这种知识传播到很多国家。启蒙正是指这种知识的获得。相比之下,在“局限”下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理性,倒可以说是人与生俱来的。企业家精神是前一种理性的结果,其逻辑是:人们正确认识自己利益的理性,使一个社会不断走向开放,从而使企业家精神具有可能性。
如下图:
人们正确认识自己利益的理性--- 社会走向开放--- 企业家精神
正确理解自己利益的理性,支持了一个不断走向开放的社会,为人们发挥他们的才能,并使自己能够从中受益创造了条件。企业家精神是开放社会的产物,社会越开放,企业家精神越充沛。这样一种理性构成了企业家精神的前提条件。要说明的是,这种理性不只是头脑中的思考,而是指一种使社会更趋向开放的行动。如人们缺乏这种理性,社会将走向封闭,企业家精神必然会衰竭,经济也将停滞。
所以,企业家精神所包含的理性,与局限条件下的自利是不同的。人们在局限下追求最大利益,并不自动产生开放社会,相反,甚至有可能会导致社会走向封闭,如变得体制化,这样就阻碍了企业家精神。
这种正确认识自己利益的理性,本身可能不是那么具有企业家精神,但是由于这种理性推动了一个“好”的社会的出现,为其他人发挥企业家才能创造了条件。但是,很多情况下这种理性确实就是包含了企业家精神的,因为它意味着要与众不同,破旧迎新。如邓小平1978年推动的改革,纠正了之前的计划经济,这是一种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理性。
把企业家精神理解为“精神”会造成很大误导,认为企业家精神是可以独立于“社会”而存在的,不是社会的土壤上长出来的,只需要激励人的精神或干劲,就可以实现创新或经济发展。如要说“精神”,1958年大跃进中人的那种精神,人的那种干劲可一点都不比1978年改革之后的人差,但显然,1958年的“精神”不能归为企业家精神,而1978年人获得了自由,所产生的创造力,可以归为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精神”这个概念,只有当它是指人有机会充分施展其才能,更好地满足他人的需求,同时也满足自己的需求的行为时,才有存在的意义,这也是这个概念所隐含的意思。这种行为只有在特定的社会,也即通常说的市场经济下才有可能出现。如把企业家精神仅仅理解为“精神”,则容易导致人们忽视这个社会背景,以为企业家精神是可以“激励”出来的。如目前在创新政策或产业政策上所见到的那样,这个“社会”背景被忽视,以为只要激励出企业家精神就可以实现目标。所以,企业家精神不能用“精神”来定义,被视为一种社会现象更合适些。
如前所述,这种有利于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又是特定理性——正确认识自己的利益——的产物,如人们普遍缺乏这样的理性,而是只有局限下追求最大化,那么这样的社会将难以出现,人们的企业家精神将难以充分施展。所以,最终是大众具有什么样的理性,决定了企业家精神。目前的危险正是虽然有了经济发展,但大众理性的改善是滞后的。这将弱化走向开放社会的动力,并导致企业家精神的衰落。
企业家精神不是在任何社会中必然会出现的现象,而是大众的正确理性所汇聚成的力量,也是这样一种理性所结出的果实。谈到企业家时,盯着某些人,如马斯克是错误的,要看到企业家所产生的社会背景,还要看到决定社会背景的大众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