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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召开了第八批国家集采企业培训会,对2023年3月2日正式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进行了要点解读。
01
第八批关键词
1、中选非主非供:主要与执行第八批时候的挂网价相关,中选价*1.5倍(本企业)或本组最高中选价。
取哪个价格交给了各省局、交给了各省局、交给了各省局。
非中选:官方回复是梯度降价(针对最高价格),未中选的不能突破天花板,常规来说就是联动全国最低价。
2、一个倡议
主要用主供企业、有时用备供企业、按需用原研企业、基本不用其他企业。
3、复合制剂纳入集采:引入了按比例(不同规格)残缺的概念,5:10就是1:2,10:10就是1:1。
4、惩罚期内批件转让:跟踪批件,这个时候看源头企业,杜绝多次转让规避不能参加集采的条件
5、装置加钱:预灌封包装与安瓿瓶(西林瓶)差2.5元,安全装置预灌封与安瓿瓶(西林瓶)差3元。
大容量比小容量差比价3元,双室袋比小容量差比价10元。
6、残缺规格:如果残缺比例的企业都落标,那么,算本比例产品流标。(内容来源:风云药谈)
02
规则变化
1.过评综合满5家。
2.增加第二备选。
3.差比价增加新规则(输液VS小针,双室袋VS小针,预灌封)。
4.限价逻辑变化
5.中选产品挂网价限定
6.新剂型(双室袋)中选价匹配国谈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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