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老城区单元LP0302-16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
一、项目简介:
本次选址论证地块位于临平区南苑街道,规划范围:东至东梅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南大街、北至相邻地块,用地面积约7082平方米。
该地块拟作为A2/B2/B1(文化设施兼容商务、商业用地)进行开发,根据选址论证报告,LP0302-16-01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具体选址位置和模拟方案详见附图。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规划地块选址论证报告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电子邮件请寄至3224213044@qq.com,请注明“临平老城区单元LP0302-16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信件请寄至: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506室,邮编:311100,联系电话:0571-89360007。
项目红线
说明:
一、区域与面积
LPO302-16-01地块位于临平区南苑街道,东至东梅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南大街、北至相邻地块,用地面积约7082平方米。(位置详见附图,面积以实测为准)二、用地性质
A2/B2/B1(文化设施兼容商务、商业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2.5且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且建筑高度(不含裙房及附属设施)下限不低于15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四、建设要求
1、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8%;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7%;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5%。
2、商业、商务办公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 (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3、按规范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4、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本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2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5、设置通信基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设置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位于建筑一层且对外开放。
五、交通组织
1、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东侧东梅路和南侧的世纪大道,具体在方案论证中明确。
2、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做好交通组织分析专篇。
六、城市设计及建筑控制要求
1、城市设计落实要求:建筑风貌、形态和色彩要充分与周边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已建建筑的关系。建筑风格简洁现代,外立面以玻璃、金属板材、石材、饰面为主,不宜采用涂料、面砖材质。
2、建筑间距及退让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按规范做好日照影响分析。
3、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
七、其它
项目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要求。
临平文化设施综合体项目位于临平新城核心区,北侧为临平大剧院,南侧为临平高铁站,东侧为东湖公园,西侧为艺尚小镇。项目投资28.4亿元,建设总用地面积约76.8亩,项目建设文化设施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包含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规划展览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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