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微信沟通情况看起来都挺正常,2023/3/21日,去面试,面试内容与HR微信里说的大同小异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以下参与复试是当面沟通的,没有现场录音,就无法提供苛扣工资的证据了。
我朋友就跟他说,能不能把合同给我一份,我朋友拿回去和家里人商量一下。他说合同是公司内部机密,不能给我朋友,说我朋友可以回去和家里人商量。然后我朋友就说考虑一下,晚上回去给你回复。
1、很多年前的招聘培训套路,这个公司至今还在屡试不爽,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带薪教你的幌子,获取廉价劳动力和高额的培训费。
2、扣款是不是要搞个第三方套现(或者借贷),套走我朋友18000,他把钱装口袋,我每个月还贷款(也就是所谓的违约金)。
3、公司要是两年之内宣布倒闭(也可能是卷钱跑路),我朋友找谁退款去?
员工离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才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对员工忠诚度的塑造,同时也通过种种措施来保证核心员工的留住,比如为了降低员工离职率,在劳动合同中写离职就扣工资。
法律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此之外,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劳动者无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但并未规定对于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十日的通知义务,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以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如果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单位可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作为《劳动合同法》中能够要求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其认定条件较为严格。
首先,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制定培训计划,此处培训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中明确界定为“专业技术培训”;其次,单位应当开具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且能证明费用确实用于培训;最后,《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即按照服务期的完成比例来计算最高额违约金,公式可理解为:违约金=培训总费用×[1-(实际服务天数÷协议服务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