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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 非法集资很可怕!这些风险意识你必须有

日期: 来源:晋州融媒收集编辑:





小不懂
师兄,为什么近年非法集资案件越来越多?为什么有人想要“快速致富”结果变成了非法集资案犯呢?
非法集资在涉及资金流动的领域会经常出现,尤其是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其中,而且手段花样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如果不了解非法集资的基本常识,那么就很容易掉入非法集资陷阱,不光损失钱财,搞不好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哦~

全能师兄


小不懂
这么可怕啊,那怎么辨别是合法融资还是非法集资呢?我可不想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被骗走了,更不想因为赚钱被判刑哇。。。

只要我们不想着“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就会大幅度降低被骗的风险哦,然后再了解一些非法集资的有关知识,及时辨别非法集资的真面目,那么肯定不会掉落非法集资的“陷阱”啦!

全能师兄


小不懂
嗯嗯。那快带我学习学习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吧,我好跟亲戚朋友也讲讲,让他们也远离非法集资,别上当受骗了。。。
没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个视频,帮你简单了解下非法集资。

全能师兄




1、非法集资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呢?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对象不特定性。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3、金融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1)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4、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表现形式和手段。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5、如何识别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6、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二是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


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大家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7、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主要区别如下: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好了,今天先带你了解这么多非法集资的基本知识,下次我们再继续吧~

全能师兄



小不懂
好的。谢谢师兄!只有真正“树立风险意识,才能远离非法集资”,以后我要睁大眼睛,千万不能掉入非法集资陷阱,远离非法集资保平安!


感谢您看到最后


来源|中国普法
编辑|张晓娜
审核|刘   玲
法律顾问|苏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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