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消委会秘书处会上分享创新工作经验。
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3月28日,深圳市消委会系统今年首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宝安召开,学习推广宝安区消委会创新工作经验。市消委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靳丽娟主持会议,副秘书长戚菲及各区消委会秘书处秘书长、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近年来,宝安区消委会坚持开拓创新、忠实履行法定职能,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紧紧围绕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这个抓手,多措并举,助力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积极推进宝安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
会议首先观看了宝安区消委会2022年度工作成果视频。2022年,在宝安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经宝安区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宝安区消委会科学组织实施,着力推进宝安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目前宝安区已经完成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233个,覆盖全区10个街道124个社区、67家农贸市场、30家专业市场、9家大型商超及3个重点商圈。同时,宝安区消委会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进社区、进商圈、进企业等,依托消费维权“前哨站”,完成“3公里”消费维权服务生态圈构建,实现消费者“就近投诉、就地维权”便民化。
如新安街道办宝民社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在办事流程、制度建设、调解室设计、“冼哥说事评理调解特色工作室”等方面成效显著,社区通过“i调解”平台线上连接街道司法所实现远程调解,使市民不用到现场便能参与纠纷调解,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自建站以来,该站共调处消费纠纷135宗,涉及人数369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无一例因消费纠纷转诉法院,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此外,宝安区消委会积极推动消费维权进基层,对社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提供业务指导,推动社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全面铺开,并持续联合各商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目前,宝安区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已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建站标准,统一标识(牌匾)悬挂,统一制度(流程)上墙,确定调解员名单,统一岗前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统一制作调解员工作证持证上岗。
2022年宝安区消委会共组织10个街道(124家社区)社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开展业务培训10场(次)开展社区消费宣传教育6场(次),大大提高了消费投诉的处理效率、处理成功率,做到“有呼必有应、有应必有果”,赢得了广大市民的信赖,收到市民锦旗9面。
各区消委会围绕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展开讨论
去年,宝安区消费者满意度的跃升,充分体现了宝安区在全面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更扎实、手段更有效、效果更明显。市消委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靳丽娟对宝安区消委会创新工作经验提出表扬和肯定,特别是宝安区在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和媒体宣传发布消费警示上做了大量工作,起到非常好的宣传效果,成绩显著,值得各区消委会学习。她表示,希望市区消委会同心协力,提高业务能力,确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接下来将落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和创建消费示范城市工作。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民生消费维权问题和如何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全市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和3·15宣传工作进行交流,福田区消委会、南山区消委会、光明区消委会负责人相继做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针对13个大类型的投诉等工作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各区消委会相继表示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市消委会履行法定职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宝安区消委会秘书处秘书长刘俊斌表示,宝安区消委会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工作,同时,逐步完善315志愿者宝安分队消费维权队伍建设,调动315志愿者参与基层一线消费维权服务积极性,深度参与消费维权投诉调解,协助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下社区等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宝安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同时,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大好机遇,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保持紧迫感,站在大湾区建设的高度思考谋划,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思韵 通讯员 江如和 邹逸鹏/文 记者 宋璐/图
编辑 胡洁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