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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6月12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名山某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龙茶包装空隙率不合格”案件线索。
接到线索后,雅安市、名山区两级市场监管局于6月14日成立联合办案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并送达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出具的二份《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验报告》(2023K39-51-300045、2023K39-51-400045)。
经查,执法人员未发现检验报告中的乌龙茶产品包装,但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的“XX茶礼”“XX红”等产品存在包装涉嫌空隙率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情况,已现场责令企业自查整改。
该公司生产的乌龙茶包装空隙率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之规定,依据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名山区市场监管局已于6月14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下架、召回包装空隙率不合格的问题产品,并限期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名山区市场监管局。
6月21日,名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开展回访检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发现,该公司已下架并召回全部空隙率不合格的乌龙茶产品75盒,对自查发现涉嫌空隙率不合格的其他问题产品进行整改。(作者:潘艳梅 陈瑷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