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记者 何伊伲
2022年,舟山航运企业295家,企业数量居全国沿海地级市首位;货船总运力1326艘852万吨,占全国沿海10%左右,居浙江省第二位……
航运业发展势头不错,但舟山并不满足现状。为了持续助力航运企业“乘风破浪”,舟山这回掏出了“真金白银”。
图片来源:舟山港航口岸微信公号
日前,一个名为《舟山市支持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应运而生。简言之,今后五年舟山将安排2.5亿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这一方案,彰显了舟山力促航运业发展的满满诚意。
究竟这笔财政资金为什么要拨?又将怎么用?还能带来哪些促进作用?
为什么要拨巨款?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是舟山传统基础产业,2021年实现税收约8亿元,直接从业人口超过2万人,其中本地就业人口约占3/4,关联人口超10万人,是舟山实施海洋强市战略的重要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航运业连通贸易、跨越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舟山航运业发展总体呈现平稳向好态势,但对比周边地区仍存在一些问题。”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航运服务处处长刘敏凯坦言,首先,航运业“小散弱”格局未得到根本改变。单家航运企业平均运力规模为2.9万吨,不到宁波的一半;单船平均运力6400吨,仅为全省沿海平均水平的一半。
其次,舟山航运企业配套本港产业发展能力不足,在建成物流联盟或物流平台等方面力度不足。
此外,舟山航运金融业不发达,航运金融体系不够健全,产业基金等金融引领发展能力不足,企业融资渠道比较狭窄,中小航运企业融资尤其困难。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高素质海运人才受上海、宁波等地“虹吸效应”影响,存在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面对航运业发展的“烦恼”,舟山准备下血本,用“真金白银”为航运业发展注入全新活力。
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锁旭东介绍,此次《细则》是专门针对去年6月6日舟山市政府出台的《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2〕8号)和10月28日市政府办出台的《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2〕67号)落地而起草制定的。
“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求和操作流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舟山市现代航运服务业和自贸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图片来源:舟山港航口岸微信公号
这笔钱要怎么用?
《细则》分为10章45条,主要适用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包含推进海事服务产业发展部分政策细则,包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涵盖了航运业的方方面面。
在支持领军企业发展方面,《细则》明确每年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牵头组织评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企业,由县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推荐。获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企业的当年度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和50万的奖励。
“今年计划评选2家龙头航运企业和10家专精特企业,鼓励企业在细分运输市场领域占据领先位置。”刘敏凯介绍。
在支持航运物流联盟平台建设方面,《细则》明确对承运舟山港口大宗商品超过200万吨以上的航运联盟或物流平台,每年给予0.1元/吨及以上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刘敏凯表示,这将引导舟山航运企业主动参与到自贸区和一流强港建设,积极承运宁波舟山港大宗商品战略物资。奖励标准当年度按0.1元/吨,下一年度起,增量部分增加到0.3元/吨的标准。
在支持做大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市场方面,《细则》明确对舟山船舶供应企业,开展锚地和非锚地除船用燃料油和LNG以外的物料补给业务,分别给予4%和1%的增量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细则》对舟山航运企业新增船舶、应用绿色数字技术等市内融资项目给予适当贴息,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也为了支持舟山航运金融业发展。
新政策中的地方特色
3月7日、8日,两艘1.4万载重吨的“江海直达66”号轮和“江海直达29”号轮在舟山市岱山县接水,计划于4月份投运。2名“新成员”的加入,舟山市的江海直达船队的总运力将达到15.2万载重吨。
能耗低、船员配置少、货物损耗小、时效快,江海直达船是舟山推进“江海联运”国家战略落地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舟山江海直达运输取得了一定成效,累计引进直达运输企业7家,投运江海直达船9艘、在建4艘;已开辟5条至长江中游的江海直达航线。此外,创新打造江海直达“运力池”,对江海直达船舶开展集中配航线、配货物和配码头,目前已有8家企业加入。
《细则》明确对江海直达船舶给予船舶造价5%-10%的一次性奖励,单船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江海直达准班轮化运输每条航线每年奖励不超过400万元;新建或新购大型货船、集装箱船、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每艘船舶的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可见,除了造船奖励外,《细则》还增加了运营奖励,扶持力度更大。”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江海联运协调处俞韶华处长表示,从企业角度来看,有了政府的支持,增强了揽货的竞争力,增强了直达航线的盈利能力,从而也将增强企业建造江海直达船舶的积极性,加快船队规模进一步壮大。预计到2025年船队规模将发展到20艘、30万载重吨以上。
针对海事服务产业目前存在的专业化驳船数量不足、外供企业规模较小、服务门类不够齐全等短板,《细则》从海事船队建设、供应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比如,目前在营运的‘舟山船型’只有10艘,之前不少企业都在打听有没有造船补贴,处于观望状态。政策出台后已经有7艘开建计划。”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事服务处副处长任智表示,预计全年外轮供应货值将增加1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还提出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每年评选2-3家龙头企业和10-15家专精特企业,力争到2026年底,舟山市货船总运力达到1000万吨、江海直达船舶总运力达到25万吨、新增“舟山船型”供油船10艘、新增“舟山船型”多功能海事服务船8艘、“舟货舟运”比例提高至25%、开通江海直达运输准班轮航线5条、保税油年加注量达到700万吨、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市场货值超45亿美元。
“利好”已来,舟山航运业的发展将迎来怎样的变化?令人期待。
《舟山市支持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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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船型”是指按照《中国(浙江)自有贸易试验区船用保税燃料油供应“舟山船型”技术实施指南(试行)》或《多功能海事服务“舟山船型”技术实施指南(试行)》设计和建造的船舶,船舶在舟山市建造,纳入国际航行船舶燃物料供应“白名单”累计满12个月,且供应次数满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