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共产党员网讯(通讯员 崔晓强)针对农村公共资源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频发问题,涉县纪委监委创新在全县17个乡镇打造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项目进行公开交易,2023年以来共完成交易项目272个,交易金额4520.107万元,为村集体节约资金142.299万元,从源头上管住了村官“微权力”,遏制了基层“微腐败”。
图为河南店镇对胡峪村村委会屋顶防水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场
坚持顶层设计,健全组织体系。按照“乡镇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构建“一组一办一中心”组织体系。“一组”即成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农经副职任副组长,相关镇领导为成员;“一办”即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农经工作的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承担农经、财政、国土等相关职能的站所队负责人纳为成员;“一中心”即按照有交易场所、有公开设施、有规章制度、有运行记录、有电子平台“五有”标准,建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坚持因地制宜,明确交易程序。出台《涉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明确了四议两公开、提交申请、项目审查、编制文件、发布公告、受理报名、组织开标、公告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实施等10个交易步骤,做到便于操作、严谨细致。坚持因村施策,规定凡村集体5000元以上(经济条件较好村为1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3000元以上(经济条件较好村为5000元以上)的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5000元以上(经济条件较好村为1万以上)的资产资源租赁、承包、转让、出售项目,以及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进入交易中心的其他项目,都必须进入交易中心集中公开交易,严禁擅自交易、暗箱操作。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交易评审。每次交易,项目所在地的村“两委”负责人、包村干部、以及农经站、财政所、农办等有关人员为固定参加人员,镇纪委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固定列席人员,县直有关部门人员、律师、工程师等为邀请人员,通过各个层面的共同评审,保证公共资源交易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通过推行农村公共资源公开交易,进一步压缩了基层权力寻租空间,既有效解决了农村三资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随意处置等问题,又实现了农村资产租赁、物资采购等方面效益最大化,促进了决策民主化、操作阳光化、财务透明化、运行规范化,取得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