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8日消息,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14项措施。
一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关于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若干措施提到,支持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进一步发挥对台特色,组织开展台商投资促进活动,助力福建对台招商引资。指导福建用好外资台资有关工作机制,为在闽台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二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
关于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若干措施提到,支持福建从金融服务优化、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主体培育等方面探索推进离岸贸易发展。支持福建探索实施两岸货物在通关申报、查验、放行等各环节检验监管模式创新,持续落实两岸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不断提升闽台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是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
关于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若干措施提到,发挥福建在数字经济、集成电路、新能源、锂电池、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造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支持福建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福建加快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
关于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若干措施提到,支持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支持福建台商投资区等建设,打造台湾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功能园区。支持在福建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区。
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
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商务部指出,若干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闽台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贸融合发展,支持台商台企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新经纬APP)